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2023年沈阳市信息化系统升级项目(招标编号:YCZB2023-TT072-03),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2月29日止。
预算金额:1339.50万元(不含税), 1419.87万元(含税);
1.2 招标内容
标段1:2023信息化系统软、硬件升级改造服务;
标段2:2023年信息化系统指挥平台及视频信号灯升级调测服务。
本次招标的规模、服务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工期及实施地点具体如下:
序号 | 标段 | 服务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1 | 标段1 | 信息化硬件设备调测 | 项 | 1 | 智能指挥中心小型机、服务器、专网网络设备-IBM小型机、服务器、专网网络设备。 | |
2 | 信息化系统软件升级改造 | 项 | 1 | 指挥中心服务器软件系统、移动集成指挥平台APP、门户主页、道路违法自助查询机违法查询系统、道路违法查询统计系统、无纸化考试系统、报考系统、自助照相设备联网管理软件、移动系统、管理大数据云平台等各类业务系统及配套升级、改造、保障等。 | ||
3 | 标段2 | 系统平台及视频接入平台系统升级改造 | 项 | 1 | 对集成指挥平台及视频接入平台系统升级改造 | |
4 | 配合平台升级对东部区域272处信号灯设备调试调测 | 项 | 1 | 东部信号灯岗调试调测:青年大街以东;市府大路、北顺城路、德增街、大北关街、东北大马路以南;东望街以东(以上含边界街路)范围内全部信号灯岗,预计信号灯岗272处; | ||
5 | 配合平台升级对东部区域2854个视频源进行调试调测 | 项 | 1 | 对东部区域2854个视频源进行调试调测服务,匹配对应的算法结合大数据局的算力中心进行数据回传; |
工期:合同签订后15日内交付,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2月29日止。
实施地点:辽宁省沈阳市。
1.3 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如下:
标段 | 产品/服务名称 | 中标人数量 | 预估不含税总价 (万元) | 预估含税总价 (万元) | 兼投兼中要求 |
1 | 2023信息化系统软、硬件升级改造服务 | 1 | 804.17 | 852.42 | 兼投不兼中 |
2 | 2023年信息化系统指挥平台及视频信号灯升级调测服务 | 1 | 535.33 | 567.45 | |
总计 | 1339.50 | 1419.87 | / |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标段1:不含税总价最高限价788.09万元,标段2:不含税总价最高限价524.62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3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4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5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三(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它组织经营证明;
2.6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7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三年)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五年)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五年)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投标人被列入中国铁塔总部/辽宁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公司;
10)投标人被列入中国铁塔总部/辽宁省“供应商黑名单”,且在有效期范围内的。
11)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披露的公司注册电话、注册邮箱、注册地址等相关信息与其他单位信息一致。(若发现投标人相关信息与其他单位信息存在一致情况时,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情况说明。提供的说明不足以证明一致情形的合理性或未提供相关情况说明,招标人有权否决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投标或划分标段项目的同一标段的投标);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9本项目不接受转包或分包;
2.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招标文件,具体如下: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3年11月29日08:30至2023年12月4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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