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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烟草公司许昌市公司“禹州市分公司2023年烟叶收购自动化智能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3-11-28 14:08:26浏览: 评论: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网   

我公司达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受许昌市烟草公司禹州市分公司委托代理“许昌市烟草公司禹州市分公司2023年烟叶收购自动化智能设备采购项目”,采购人为许昌市烟草公司禹州市分公司,采购资金来源为自筹,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许昌市烟草公司禹州市分公司2023年烟叶收购自动化智能设备采购项目

1.2招标编号:DXZB-2023-1123

1.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4采购需求:根据范坡烟站的烟叶收购实际需要,升级全自动化智能收购系统及设备施。拟采购的范坡烟站自动化、智能化设备分为软件部分、专业化分级部分、自动化仓储系统和集成部分。(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5招标控制价:3795600.00元

1.6交付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1.7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重大失信行为;

2.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2.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投标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社会组织;

2.2.2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中查询“单位行贿”情况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查询信息结果的打印页或网页截图,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或以后,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间);

2.2.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应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

2.2.4被中国烟草总公司、河南省烟草公司及采购人列入行贿投标人名单且在禁入期限内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被中国烟草总公司、河南省烟草公司及采购人认定的不良行为投标人且在限制期内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29日至2023年12月0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3点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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