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曲靖市分公司康桥职工食堂服务采购项目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云南国合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曲靖分公委托,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曲靖市分公司康桥职工食堂服务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具有相应资格和实力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
1.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曲靖市分公司康桥职工食堂承包采购项目。
1.2采购预算价:约36万元
1.3采购内容:满足市分公司机关员工早餐、午餐就餐需求,及市分公司日常接待服务。
2.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经营许可证》,在以往餐饮经营中无任何的食品卫生、消防安全等方面无不良记录。
(4)派驻本项目的主厨师须具有国家职业厨师资格证(厨师长须具备中式烹调技师证,厨师须具备中式烹调中、高级证书)和行业相关证件(如:健康证等),其他所有派驻本项目的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健康证;
(5)具有履行合同的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9)投标人的货品供应渠道需具备与优质食材固定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米、面、油、肉等)签订的合同并能提供有效的产品检验合格证明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投标人/应答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应答。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应答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应答。
(4)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5)若出现供应商不足3家的情况,处理原则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供应商少于3家的,应当重新招标。重新招标后,若供应商仍少于3家,只有2家时,转为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只有1家时,转为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申请人于2023年11月28日至2023年12月04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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