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40/19-QT-025)
一、 招标条件
四川华电珙县发电有限公司相关技改项目脱硝还原剂由液氨改尿素工程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四川华电珙县发电有限公司(宜宾分公司),项目资金为自有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四川省宜宾市珙县孝儿镇
2.2 项目规模:2×600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承包人计划开始工作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确定,实际施工开始时间甲方通知为准,现场施工工期暂定240天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包括但不限于工艺系统设计、设备选择、采购、运输及储存、制造、建筑安装施工、调试、试验及检查、考核验收、消缺、培训和最终交付投产等所有工作(包含培训、技术指导、流场模拟和售后等所有技术服务).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40/19-QT-02501 | 脱硝还原剂由液氨改尿素工程 | 尿素水解器、尿素溶解罐、尿素传输皮带、拆包机等前期采购项目 | 1000 |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脱硝还原剂由液氨改尿素工程】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 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甲级资质; (2) 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同时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投标人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应具有至少1项600MW及以上燃煤机组脱硝尿素水解制氨系统EPC总承包工程业绩。(上述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或竣工验收报告,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12-01 15:04到2023-12-06 17:00。
4.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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