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丹东分公司2023年-2024年冬季除雪机械设备维修保养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丹东分公司2023年-2024年冬季除雪机械设备维修保养项目,招标人为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丹东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丹东分公司2023年-2024年冬季除雪机械设备维修保养项目;
2.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3服务地点:丹东市、东港市、凤城市、宽甸县;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四个标段,投标人兼投不兼中,投标人对所投的各标段招标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
第一标段:丹东分公司2023年-2024年冬季除雪机械设备维修保养(丹东);
第二标段:丹东分公司2023年-2024年冬季除雪机械设备维修保养(东港);
第三标段:丹东分公司2023年-2024年冬季除雪机械设备维修保养(凤城);
第四标段:丹东分公司2023年-2024年冬季除雪机械设备维修保养(宽甸);
2.5投标保证金: 第一标段:人民币3,000.00元;第二标段:人民币5,000.00元;
第三标段:人民币2,000.00元;第四标段:人民币7,000.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1.2投标人须具有道路经营许可证或机动车维修备案表;
3.1.3投标人须具有固定维修场所,且应具备与经营种类相适应的专用设备,试验、检测与诊断设备,通用设备、计量器具及主要维修工具。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提供2022年度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指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至少有一项类似本项目的服务业绩;
3.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①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②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③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④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⑤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⑥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01日至2023年12月08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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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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