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岳阳地区光伏发电项目光伏组件框架采购协议采购招标公告 |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岳阳地区光伏发电项目光伏组件框架采购协议(WZ20231227-2969-16612-B1)招标人为中国石化物资装备部(国际事业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光伏组件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
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1 | 光伏组件 | 344058.00 | 套 | 包1-光伏组件 | ||||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光伏组件的制造工厂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 9001或GB/T 19001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1.7 光伏组件的制造工厂提供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 14001或GB/T 24001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1.8 光伏组件的制造工厂提供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OHSAS 18001或GB/T 28001或ISO 45001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1.9 投标人必须是光伏组件制造商(具有整台设备研发、生产和组装能力,不允许贴牌)。投标人必须是相关证书持有人,或者是证书持有人的母公司、子(分)公司,或者与证书持有人属于同一集团公司,投标人出具相关说明或证明文件。 3.1.10 光伏组件的制造工厂提供光伏制造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EC 62941),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1.11 投标人所投光伏组件应通过地面用晶体硅光伏组件设计鉴定和型式认可(IEC 61215)、光伏组件安全性鉴定(IEC61730-1/2)标准测试,为CGC、CQC、PCCC、TUV、UL等权威检测认证机构之一出具的认证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1.12 投标人近三年(2020、2021、2022年)光伏组件年均出货量不少于1.5GW,且2023年上半年出货量不少于2GW,并提供销售业绩相关证明(项目名称、合同封面、签字页、供货范围页等)。 3.1.13 投标人承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如提供资料与现场审查不符,给予否决。提供承诺书。 3.1.1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和代理商投标。 3.1.15 投标人必须承诺所投标光伏组件如出现玻璃开裂导致无法正常使用时只换不修,并提供承诺书。 3.1.16 光伏组件采用的连接器、接线盒应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所投产品采用的连接器和接线盒应分别通过IEC62852和IEC62790标准测试,且为CGC、CQC、PCCC、TUV、UL等权威检测认证机构之一出具的认证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应进行如下承诺,光伏组件投用后5年内,连接器、接线盒在使用中如出现质量问题,由投标人进行免费更换。 3.1.17 投标人承诺参与易派客法人信用认证和产品质量评价,提供签字版易派客承诺书。 3.1.18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9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1日 8:00时至2023年12月7日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00元,售后不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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