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肇庆市抵质押评估服务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受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委托,就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肇庆市抵质押评估服务入围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如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肇庆市抵质押评估服务入围项目,招标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肇庆市抵质押评估服务入围项目
2.2 采购项目编号:CGXM44199923110013(招标代理编号:ZB-10-04A-2023-D-E27591)
2.3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4 采购内容:广东省分行采用外评内审的抵押品评估方式,现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入围3家评估机构为肇庆市除保全业务以外的其他业务(包括公司条线、普惠条线、消金条线等授信业务)的抵质押物提供评估,采购结果供全辖使用。合同首次签订期限为1年,最多可续签2次,连续合同期限(含首次及续签)最长不超过3年。本项目服务内容及最高限价详见第五章《用户需求书》。
注: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接受仅对其中某部分内容进行投标报价。
2.5 服务期限:合同首次签订期限为1年,最多可续签2次,连续合同期限(含首次及续签)最长不超过3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在100万元(不含)以上,执业经营三年(不含)以上(投标时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企业信用信息类别下基础信息查询截图)。
3.2 投标人(含分公司)拥有评估师/估价师10 人(含)以上(提供评估师/估价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服务于肇庆市的评估师/估价师在5人(含)以上(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 投标人(含分公司)在肇庆市拥有固定的服务场所。(提供办公场所房产产权证明复印件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为租赁场所,还须同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最近连续3个月的租金发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且所提供的租赁合同复印件签订时间须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3个月(含)以上)
3.4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的有效资格证明(提供证书、备案公告或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
(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出具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二级或以上),投标人若为广东省外机构须提供广东省内房地产估价机构分支机构备案证明;
(2)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出具的土地估价机构备案函或备案证明,同时具备土地估价机构备案与信用等级二级(或以上)证书或土地评估中介机构资信等级B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3)财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资产评估机构的登记备案公告,投标人若为广东省外机构须提供广东省资产评估协会的备案证明。
3.5 投标人收费合理,信誉良好,近两年内无行业协会处罚、惩戒等记录,近两年在行业内各项考核或评价中无不良记录,且无被集中或频繁投诉的情况出现。(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6 投标人近三年能够谨慎、合规地出具抵押物评估报告,若出现对抵押物的评估有限制性前提或存在影响抵押物变现价值的情况,必须在评估报告中充分披露并出具公允价值,出具的评估报告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合理、客观、真实反映评估物的价值。(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7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3年内未因违约或违法行为被交通银行取消投标资格,且没有被清理退出交通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库的记录,如果被列入交通银行供应商黑名单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8在参加本项目的前3年内,投标人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与招标人无经济纠纷。(需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9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10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11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需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1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与所参投的本采购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且与其他投标人之间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需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14最近三年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经营异常名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进行查询为准,同时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3.15最近三年投标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进行查询为准,同时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3.16最近三年投标人无行贿记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同时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3.17提供《合作供应商廉洁诚信承诺书》和《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原件(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18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同时已完成交通银行供应商门户网站(网址:https://bocom-gys.bankcomm.com)注册的投标人。
3.1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为2023年12月02日至2023年12月08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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