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粮糖业(漳州)有限公司35万吨/年精炼糖及15万吨/年糖类食品原材料加工项目手动过滤器采购三次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条件
内蒙古华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中粮糖业(漳州)有限公司委托,参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现对中粮糖业(漳州)有限公司35万吨/年精炼糖及15万吨/年糖类食品原材料加工项目手动过滤器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二、项目概况及磋商内容
1、项目名称:中粮糖业(漳州)有限公司35万吨/年精炼糖及15万吨/年糖类食品原材料加工项目手动过滤器采购
2、项目编号:HSZB-HW-2023064
3、采购项目内容:手动过滤器。包括但不限于手动过滤器的设备供货、运输、装卸、指导安装、调试、检验和验收等,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第三章的“采购需求与技术要求”。
4、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175万元;
5、 交货期:合同生效后45日历天可具备发货条件,接到采购人发货通知后(采购人可在供应商具备发货条件后任意一天均可以)15个日历天内到达采购人指定场地。
6、 实施地点:福建省漳州开发区四区兴港南路南段道路西侧场地中粮糖业(漳州)有限公司;
7、项目性质: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三、资格要求
1、供应商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供应商须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生产、供货及指导安装能力。2020年1月1日起至今至少提供1项手动过滤器供货业绩;
3、供应商不得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供应商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响应文件中提供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1个月的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和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或公司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自行编写无效。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从2020年1月1日起至今;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无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骗取中标和重大经济刑事案件。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供应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供应商未被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暂停参加响应资格或者被列入中粮集团(或采购人或采购人所在专业化平台公司)供应商“黑名单”;
7、供应商需确保所提供的设备不会导致侵权纠纷;
8、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必须符合的条件;
10. 其他说明:a.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响应。b.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响应。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响应均无效。
1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与转包。
四、报名时间、电子磋商文件获取的时间及方式
1、磋商公告期(报名时间):2023年12月5日到2023年12月12日。
2、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2月6日到2023年12月12日。
3、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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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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