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煤气化龙泉能源发展有限公司2023年煤用防冻液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XZB-2311 3743GZH114/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 太原市 娄烦县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太原煤气化龙泉能源发展有限公司2023年煤用防冻液采购项目,项目资金来源为成本费用,招标人为太原煤气化龙泉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网”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对该项目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标段 | 材料名称 | 通用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执行标准 | 备注 |
1 | 煤用防冻液 | 散装颗粒货物运输用防冻液 | 吨 | 2400 | TB/T3208-2008 |
交货地点: 山西省太原市娄烦县静游镇上龙泉村太原煤气化龙泉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太原车务段静游站所辖龙泉铁路专用线装车站防冻液卸载点)
交货期:分次分批供货,每次接甲方电话通知后6小时内供货。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投标人须为具有招标货物生产能力的生产制造商。
3.3.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具备1项已完成的类似业绩。
近3年指:2020年1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合同签订日期在此期间)。
类似业绩指煤用防冻液供货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付款证明。
3.4.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名单。
3.5.投标人需提供经国家铁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合格的检测报告(检验日期需在2023年4月以后)和与太原铁路局太原车务段签订的《防冻液质量承诺书》。
3.6.投标人未被列入晋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企业黑名单。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8.委托代理人需为本公司在职人员,并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次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法定代表人除外)。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3-12-05 17:30至2023-12-11 17:30;
获取方法: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2-05 17:30至2023-12-11 17:30,在“晋能控股招标采购网”网上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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