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门市普瑞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土地经营权承包项目
招标公告
玉门市普瑞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土地经营权承包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mzfcg202312050002
项目名称:玉门市普瑞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土地经营权承包项目
预算金额:小写:¥ 0元
采购需求:玉门市普瑞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土地经营权承包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以合同约定为主。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
1.2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近期(近三月)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注册不足一年的公司按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报表)
1.3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期)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须提供社会保险登记证或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和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1.4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5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信用甘肃”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供应商提供的证明资料须列明有信用截图或者信用报告均可,查询时间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23年12月2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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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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