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3-12-5 23:30: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合口河、藤桥西河生态修复综合治理工程(设计、施工)EPC(项目编号:btzw20231205007)已由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保审批[2023]144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城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保亭县
2.2项目内容及规模:藤桥西河(水源地)生态修复综合治理工程拟建设表面流人工湿地70291m;构建乔-灌-草生态缓冲带104093m,生态缓冲带共种植常绿乔木1448株,灌木1025株,地被12039m,湿生植物3584m,新建生态拦截沟5310m;套种补植面积76466m,其中补种常绿乔木1075株,灌木79株,地被39602m;防护隔离网2390m。 藤桥西河(新政段)流域生态修复综合治理工程拟建干流乔-灌-草生态缓冲带140889m,其中左岸61228m,右岸79661m;新建生态拦截沟7504m,其中左岸3885m,右岸3619m;种植常绿乔木3043株,灌木2180株,地被84796m,湿生植物9167m。拟建支流乔-灌-草生态缓冲带8591m;新建生态拦截沟490m。新建藤桥西河生态护坡长度6.56km。 合口河(罗葵村段)流域生态修复综合治理工程拟建乔-灌-草生态缓冲带23780m,其中左岸5115m,右岸18665m;新建生态拦截沟739m,其中左岸430m,右岸309m;补种常绿乔木500株,灌木151株,地被2987m,湿生植物3816m。拟建支流乔-灌-草生态缓冲带31709m;新建生态拦截沟2078m。新建生态护坡长度3.9km。清淤合口河干流下游约10km,清淤量30110m³。建设内容主要为人工湿地净化、生态缓冲带构建、生态护坡生态调蓄塘和生态沟渠等工程。招标控制价161,369,700元。
2.3计划 工期(服务期):585日历天。
2.4标段划分:
标段1: 标段名称: 合口河、藤桥西河生态修复综合治理工程(设计、施工)EPC;标段编号: btzw20231205007001;控制价:161369700.0000
2.5招标范围:
标段1:本工程所涵盖的施工图设计及后期技术服务、工程设备材料采购、施工及试运行等(具体内容以合同签订内容为准)
2.6质量要求:
标段1:(1)设计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并验收合格。 (2)施工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并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的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的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换发新证取得相应的资质)和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换发新证取得相应的资质),且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EPC总承包实施管理能力。 3.2项目负责人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执业资格或水利水电类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或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可为同一人); (2)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执业资格或水利水电类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或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设计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3)施工项目经理:在本单位注册的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需具备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证),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项目经理可为同一人)
3.2 标段1: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的权利和义务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4家,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4)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该项目中投标;(5)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有约束力;(6)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处理设计和施工总承包过程中一切事务,并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工程责任和接受指令;(7)联合体成员就中标项目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投标人应通过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www.hnjst.cn/)登录海南省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完成《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登记,并打印生成的《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加盖单位公章。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持有《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 2023年12月06日 00时00分至2023年12月12日 17时30分,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2 标段1(标段名称:合口河、藤桥西河生态修复综合治理工程(设计、施工)EPC):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提供选择 含 图纸),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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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合口河、藤桥西河生态修复综合治理工程(设计、施工)EPC(项目编号:btzw20231205007)已由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保审批[2023]144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城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保亭县
2.2项目内容及规模:藤桥西河(水源地)生态修复综合治理工程拟建设表面流人工湿地70291m;构建乔-灌-草生态缓冲带104093m,生态缓冲带共种植常绿乔木1448株,灌木1025株,地被12039m,湿生植物3584m,新建生态拦截沟5310m;套种补植面积76466m,其中补种常绿乔木1075株,灌木79株,地被39602m;防护隔离网2390m。 藤桥西河(新政段)流域生态修复综合治理工程拟建干流乔-灌-草生态缓冲带140889m,其中左岸61228m,右岸79661m;新建生态拦截沟7504m,其中左岸3885m,右岸3619m;种植常绿乔木3043株,灌木2180株,地被84796m,湿生植物9167m。拟建支流乔-灌-草生态缓冲带8591m;新建生态拦截沟490m。新建藤桥西河生态护坡长度6.56km。 合口河(罗葵村段)流域生态修复综合治理工程拟建乔-灌-草生态缓冲带23780m,其中左岸5115m,右岸18665m;新建生态拦截沟739m,其中左岸430m,右岸309m;补种常绿乔木500株,灌木151株,地被2987m,湿生植物3816m。拟建支流乔-灌-草生态缓冲带31709m;新建生态拦截沟2078m。新建生态护坡长度3.9km。清淤合口河干流下游约10km,清淤量30110m³。建设内容主要为人工湿地净化、生态缓冲带构建、生态护坡生态调蓄塘和生态沟渠等工程。招标控制价161,369,700元。
2.3计划 工期(服务期):585日历天。
2.4标段划分:
标段1: 标段名称: 合口河、藤桥西河生态修复综合治理工程(设计、施工)EPC;标段编号: btzw20231205007001;控制价:161369700.0000
2.5招标范围:
标段1:本工程所涵盖的施工图设计及后期技术服务、工程设备材料采购、施工及试运行等(具体内容以合同签订内容为准)
2.6质量要求:
标段1:(1)设计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并验收合格。 (2)施工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并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的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的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换发新证取得相应的资质)和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换发新证取得相应的资质),且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EPC总承包实施管理能力。 3.2项目负责人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执业资格或水利水电类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或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可为同一人); (2)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执业资格或水利水电类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或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设计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3)施工项目经理:在本单位注册的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需具备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证),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项目经理可为同一人)
3.2 标段1: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的权利和义务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4家,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4)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该项目中投标;(5)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有约束力;(6)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处理设计和施工总承包过程中一切事务,并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工程责任和接受指令;(7)联合体成员就中标项目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投标人应通过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www.hnjst.cn/)登录海南省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完成《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登记,并打印生成的《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加盖单位公章。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持有《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 2023年12月06日 00时00分至2023年12月12日 17时30分,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2 标段1(标段名称:合口河、藤桥西河生态修复综合治理工程(设计、施工)EPC):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提供选择 含 图纸),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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