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624-231236519
受福建省美伦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就福建省美伦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食品原材料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投标人对该招标服务进行密封投标。招标人已落实该项目购置资金,将切实保证本招标项目能够顺利实施。
1、招标编号:0624-231236519
2、招标内容:
合同包 | 品目号 | 货物名称 | 主要内容及要求 | 配送网点 | 供货 期限 |
1 | 1-1 | 鲜活海鲜、冻品海鲜 | 预估年供货金额约185万元,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招标人指定地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合同生效后一年 |
2 | 2-1 | 肉禽类、肉类冻品 | 预估年供货金额约280万元,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
2-2 | 蔬菜类 | ||||
2-3 | 调料类 | ||||
2-4 | 干货类 | ||||
2-5 | 土猪肉类 |
备注:本项目按合同包进行评标与授标。投标人必须对同一个合同包中的全部货物与服务进行投标,不得仅对合同包中的部分货物或服务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同包1:
3.1投标人应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本招标项目货物及服务的国内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3.3.1.财务状况报告的证明材料,是指投标人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3.3.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是指提供投标人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3.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是指提供投标人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4投标人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情形);
3.5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并加盖公章。
3.6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投标人应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查询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并加盖公章。)
3.7投标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投标人应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并加盖公章。
3.8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具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自本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三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承接过年供不低于(180)万元且月供不低于(15)万元的海鲜类配送供货业绩。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2:
3.1投标人应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本招标项目货物及服务的国内企业;
3.2投标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3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3.3.1.财务状况报告的证明材料,是指投标人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3.3.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是指提供投标人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3.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是指提供投标人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4投标人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情形);
3.5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并加盖公章。
3.6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投标人应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查询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并加盖公章。)
3.7投标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投标人应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并加盖公章。
3.8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具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自本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三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承接过年供不低于(240)万元且月供不低于(20)万元的配送供货业绩包含肉禽类、蔬菜类、调味品、干货类、土猪肉类食材(不含冷冻食品)。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凡愿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12 月 6日至2023年12 月 13 日(节假日照常发售),通过“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fycbid.cn:8000/)”的注册中心“企业注册”入口办理企业免费注册手续。企业注册成功后,通过“登录入口”登录《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本项目招标公告界面,即可办理购买并下载电子招标(采购)文件手续(包括可以下载招标过程中发出的有关澄清、答疑和补充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采购)文件。电子招标(采购)文件(含技术需求书等资料)售价100元人民币/合同包,售后不退。
4.2潜在投标人完成注册并办理购买招标(采购)文件手续时,可以通过网银或电汇或银行转账等方式支付招标(采购)文件费(以网银方式支付招标(采购)文件费的系统可自动到账,系统即可自动开通招标(采购)文件下载功能;若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支付招标(采购)文件费,则潜在投标人还必须将缴款凭证扫描件上传到电子招投标平台,并以电话(0591-83702581)的方式通知财务人员确认到账后,系统方可开通招标(采购)文件下载功能),具体操作流程请登录《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的“文件下载”下载“投标企业操作手册”或直接咨询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工作人员(咨询电话:400-9183-302)。未办理注册手续并购买、下载电子招标(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能参加本项目的电子招投标活动。
5.投标截止时间和投标文件递交
5.1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 2023年12月 27日 9 时00 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