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特殊儿童康复系列教材出版服务项目(第三次)
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NJJC-2023ZB1109(S))
一、招标条件
本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特殊儿童康复系列教材出版服务项目(第三次)(招标项目编号:NJJC-2023ZB1109(S)),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招标人为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特殊儿童康复系列教材出版服务项目,本项目包含《教育康复学导论》《特殊儿童康复学》《特殊儿童沟通与交往训练》《脑瘫儿童康复训练》《脑瘫儿童诊断与评估》《特殊儿童作业治疗实用技术》《辅助技术与咨询》共七本教材出版,具体详见项目需求第四章。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本次采购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份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三个月的可以不提供)或本次采购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书(复印件)或其经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新闻出版部门颁发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截图编制在投标文件中)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年12月6日09时00分00秒---2023年12月13日17时00分00秒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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