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井口水厂低值易耗品采购比选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比选项目2024年井口水厂低值易耗品采购项目(项目名称),比选人为重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井口水厂。比选项目资金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采购清单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3.项目限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小写):200000.00元,人民币(大写):贰拾万元整。
4.技术要求
1)项目标的物的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按以下顺序先后优先适用:
a)甲乙双方约定的标准;
b)国家标准;
c)地方标准:
d)行业标准;
e)经甲方事先认可的,通常应达到的标准。
2) 甲乙双方约定的标准不得低于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时不得低于地
方标准,无地方标准时不得低于行业标准,无行业准时不得低于经甲方事先认可的通常应达到的标准。
3) 实行抽样检验项目标的物质量的,甲方可在订单中约定抽样的标准、方法和比例。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投标人可以是生产企业、代理商或经销商。(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人须提供生产企业授权书,提供信用情况承诺及投标人关联关系自查截图);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经营门店,提供清晰的门市照片;
5.2投标人必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且能开据符合规定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提供近期已开发票复印件一份)。
5.3质保期:≥2年,接到设备故障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响应。
5.3 信誉要求(提供承诺书)
①承诺资格审查申请材料中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
②承诺本项目不接受挂靠投标或中选后转包,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③承诺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比选文件专用合同条款执行
5.4投标人须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除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2023年1月-2023年6月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
5.5本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发起人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5.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鲜章,注明须提供原件的除外,原件备查。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投标人于 2023 年 12 月 7 日 14 时 00 分起至2023 年 12 月 14 日 14 时 00 分止,可自行在平台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发布的招标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6.2 投标人须在平台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6.3 此项目将在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仍须同时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需提前在平台上注册、报名,下载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者,视为废标。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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