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湘西自治州分公司(以下统称“招标人”)的委托,就车险损余物资回收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并对此有兴趣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人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湘西自治州分公司 二、招标项目名称:车险损余物资回收项目 三、招标编号: 0623-2375N3105189 四、招标项目情况4.1项目概况:
(一)回收范围在湘西自治州全范围内。
(二)单台车辆定损金额在3000元以上的案件(单个配件超1000元,不含包干维修)实施损余回收。
(具体划分和技术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4.2损余物资回收实施期限:1年,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4.3项目预算:本次报价损余物资回收款底价13.07万元;复勘减损金额底价10.89万元。
4.4 项目入围家数:本项目按照得分排序选取1家供应商合作。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1、主体资格要求:损余物资回收企业须具备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证照、法人机构组织机构代码证。
2、技术能力要求:损余物资回收企业在湘西自治州全范围内为本次合作单独提供常驻服务的工作人员;
3、场地、设备要求:损余物资回收企业在湘西自治州范围内有仓储库(场地要求详见第六章评分细则),确保所有回收旧件安全完整保存;
4、运力要求:在区域内须投入回收作业车辆(不含小车),提供车辆登记证和行驶证,非投标人自有车辆还需提供租赁合同;
5、信誉要求:通过“信用中国”、“()”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名单的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的。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务被接管或冻结的。
(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出现重大质量问题的。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1、时间:2023年12 月8日起至2023年12月15日,每天8:30-11:30,14:30-17:00(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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