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2023年西成客专等7条高铁红线内公网覆盖5G改造(含补盲覆盖)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2023年西成客专等7条高铁红线内公网覆盖5G改造(含补盲覆盖)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服务项目】(招标编号:【DXCG-SCTT-SC-20231102】),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鼎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 招标范围
1.1 招标项目概况
1.1.1招标范围: 对成渝客专、西成高铁、成贵高铁、成昆复线米攀段、川藏铁路成雅段、兰渝铁路广安支线、成绵乐铁路双流机场隧道等7条铁路进行5G改造(含补盲覆盖)。拆除原有运营商设备2G、3G、4G设备和POI,重新安装POI、双频RRU设备进行网络覆盖。①对其中6条铁路,含隧道187个,隧道里程330.44公里,项目内容包括5G改造、增加漏缆两部分。②成绵乐铁路双流机场隧道长度6.47km,共计有2.3公里存在弱覆盖,弱覆盖区域需进行补盲。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1.2项目预估规模:预估不含税金额为【6649.73】万元(其中:施工费(含乙供设备及材料、其他费用260.84万元)不含税【5985.98 】万元,适用增值税率【9】% ;勘察设计费不含税【663.75】万元,适用增值税率【6】% ),含税【7228.3】万元。本次采购规模为预估,具体结算以实际分公司下单为准。
1.1.3实施地域:四川省,具体详见本章1.3。
1.1.4计划工期:按照技术规范书及单项目立项要求为准。
1.1.5质量、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应要求。
1.1.6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或合同金额执行完毕时止(以两者之间先行到达时间为准)】。
1.2 承包方式: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
1.3 本次招标采用集中招标的方式,共分为【2】个标段,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对所有标段投标,本次项目实行兼投兼中,同一投标人最多中标的标段数为【2】个。各标段中标人数量、每个中标人对应的实施区域如下(施工费含乙供设备及材料、其他费用):
序号 | 标段号 | 中标人数量 | 实施区域(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 勘察设计费不含税金额(万元) | 勘察设计费 | 施工费不含税金额(万元) | 施工费合计 | 线路预估不含税金额(万元) | 标段预估不含税金额(万元) | 标段预估含税金额(万元) |
合计(万元) | ||||||||||
1 | 标段一 | 1家 | 成渝客专:设备安装点位共43个,其中成都市16个,资阳市2个,内江市25个 | 34.88 | 423.46 | 442.43 | 4187.09(含乙供设备及材料、其他费用150.22万元) | 477.41 | 4610.55 | 5012.8 |
成昆复线米攀段:设备安装点位共288个,均在攀枝花境内 | 189.82 | 1412.52 | 1602.34 | |||||||
西成高铁:设备安装点位共249个,其中广元市196个,绵阳市53个 | 191.94 | 2171.22 | 2363.47 | |||||||
成绵乐高铁隧道补盲:对成绵乐铁路双流机场隧道中的2.3公里弱覆盖区域进行补盲覆盖 | 6.82 | 160.92 | 167.74 | |||||||
2 | 标段二 | 1家 | 成贵高铁:设备安装点位共277个,其中乐山市67个,宜宾市210个 | 192.71 | 240.29 | 1472.89 | 1798.89(含乙供设备及材料、其他费用110.62万元) | 1665.61 | 2039.18 | 2215.5 |
川藏铁路成雅段:设备安装点位共24个,其中成都市9个,雅安市15个 | 18.16 | 135.41 | 153.56 | |||||||
兰渝铁路广安支线:设备安装点位共35个,其中南充市6个,广安市29个 | 29.42 | 190.59 | 220.01 | |||||||
合计 | 6649.73 | 7228.3 |
1.4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①施工费、②勘察设计费和③乙供设备及材料、其他费用报价设定最高限价,投标人所报折扣系数均不能高于90%,否则投标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后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
2.1依法成立(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注:审查企业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扫描件或其他能证明投标人合法运作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2.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1)、(2)、(3)项要求:
(1)勘察资质: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①资质,或同时具备②、③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②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无线通信)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③工程设计铁道行业【甲(Ⅰ)】级资质,或工程设计铁道行业通信信号专业【甲】级资质。
(3)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标段一:【一】级 ;标段二:【二】级 )及以上资质和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如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施工【综合】资质则无需提供以上要求的施工资质。
注:①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证书有效性以相关最新政策规定为准。如投标人已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上述对应资质证书,则按照相应政策调整文件认定企业资质。若因国家政策影响,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且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暂未开展续签或补办程序,请提供国家或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政策文件进行补充说明。②联合体说明: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应具备(1)(2)资质,联合体成员单位应具备(3)资质。
2.3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成员单位提供 ):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
2.4三类安管人员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成员单位提供 ) :
(1)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或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
(2)项目经理须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或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或铁路工程专业)执业资格证;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或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注:①人员基本证明资料:须提供身份证扫描件及近6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近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须是2023年1月(含)以后在本单位的连续、不间断的缴纳证明。),缴纳社保主体名称应是投标人或其分公司(母公司或子公司不认可),否则不予认可。
②资质证明资料:须提供以上对应人员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扫描件;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若是一级建造师证书(证书中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一致),应按照住建部最新要求提供(不限于证书所有者须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且确认证书使用有效期等),原件备查。
③安全考核合格证(A、B、C)上的企业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建造师证书注册单位必须是投标人。
④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中企业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分公司不予认可)。
⑤若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可以不提供企业主要负责人的社保证明材料。
2.5财务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 ) :投标人需提供2021全年度、2022全年度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注:(1)成立日期满足规定年份的,须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原件备查。
(2)投标人若因成立年限不足,无法全部提供本项要求年份的财务审计报告,则提供成立后满足本项要求的财务审计报告和成立当年度盖章的财务报表扫描件,以对应年份的财务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中相应数据进行评审。投标人若为2023年成立无法提供本项要求年份的财务审计报告,则提供当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成立当年度盖章的财务报表扫描件,以对应年份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的财务报表中相应数据进行评标。
(3)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报告至少包含利润表和报告正文的签字盖章页。财务报表需提供成立当年度盖章扫描件,至少包含利润表。原件备查。
(4)如分公司投标,分公司未单独出具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可提供其总公司的财务报告(仅作为分公司财务数据已经过审计的依据)。若涉及具体财务数据的评审(如营业收入、净资产等),须以经审计的分公司的具体数据为准,财务报告中未体现经审计的分公司财务数据的,评审财务数据时不予认可。
2.6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满足(1)或(2)要求:
(1)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在全国范围内具备①同类项目的工程勘察或设计项目业绩(累计金额不低于100万元)及②同类项目的工程施工项目业绩(累计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
(2)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在全国范围内具备同类项目的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累计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注:①类似业绩范围:全国范围内铁路公网覆盖工程类似业绩。②合同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应包括项目名称、服务内容页、金额、签署单位、签署日期及签字盖章页等内容),单个合同至少提供一张发票(若为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应按照该合同或联合体协议书中的职责分工提供对应的发票,若发票均由联合体中某一成员开具的,可提供自身与该业绩合同相关的发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行佐证),发票开具时间须晚于合同签订时间。合同中有明确金额则以合同金额为准(固定金额或框架合同金额均可,以投标人签订的自身合同含税金额为准,无须提供订单或结算文件);合同中未能体现明确金额的需提供订单或结算文件(评审时以订单或结算文件累计金额为准,若同时提供订单和结算文件,以结算文件为准)。③如证明文件模糊不清或缺失的,视为无效业绩;合同中的内容描述不清晰或无法证明属于应答同类业绩的,视为无效业绩。④本项目投标人之间的业绩为无效业绩。⑤以上纸质材料原件备查。⑥本项目所要求的业绩必须是参选方的业绩:a.如分公司参选,不得使用总公司的业绩;b.如总公司授权分公司代表总公司参选本项目,且参选主体及合同签订主体为总公司的,总公司和分公司的业绩均认可;c.如总公司授权分公司参选本项目,且参选主体及合同签订主体为分公司的,则总公司的业绩均不予认可;d.有母公司、子公司关系的,其业绩资料均不得通用。
⑦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同类项目的工程勘察或设计项目业绩,联合体成员单位提供同类项目的工程施工项目业绩。若提供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按合同或联合体协议书中的职责分工情况分别计取对应金额。
2.7控股管理关系(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 ) :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 ) :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13)在最近五年内(2018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起)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6)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或四川省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的。
(17)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纳入施工服务或勘察设计服务供应商黑名单且惩戒期未满的。
(18)不同投标人/联合体各方成员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递交的投标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
(19)2020年1月1日至今在施工过程中出现过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别重大安全事故的(①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②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注:提供承诺函,投标人须自行到上述相关网站进行查询核实,采购人及评审委员会有权通过网络数据查验等方式进一步核实。
2.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则:
(1)单个标段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其中承担本项目勘察设计服务的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即联合体牵头单位职责分工中不得承担施工服务),承担本项目施工服务的须为联合体成员单位(即联合体成员职责分工中不得承担勘察设计服务)。(3)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并将共同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4)同一单位在不同的标段可以与不同的单位组成联合体,若某标段A单位已经与B单位组成联合体,则A和B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标段投标,也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成其他联合体参加本标段投标。(5)联合体各成员在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签约与履行合同中均需承担其义务和法律责任;(6)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单位,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本次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7)联合体参与投标的,须根据联合体协议中的具体分工提供相应资质,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2.10其它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 ) :
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以及不得存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办法》约定的情形。
2)本项目所要求的资质证书、业绩、人员等必须是投标人的:
①如分公司投标,不得使用总公司的资质或者业绩;
②如总公司授权分公司代表总公司投标本项目,且应答主体及合同签订主体为总公司的,总公司和分公司的资质、业绩、人员均认可;
③如总公司授权分公司投标本项目,且投标主体及合同签订主体为分公司的,则总公司的资质、业绩、人员均不予认可;
④有母公司、子公司关系的,其资质、业绩、人员等资料均不得通用。
⑤如分公司投标,分公司未单独出具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可提供其总公司的财务报告(仅作为分公司财务数据已经过审计的依据)。若涉及具体财务数据的评审(如营业收入、净利润等),须以经审计的分公司的具体数据为准,财务报告中未体现经审计的分公司财务数据的,评审财务数据时不予认可。
说明:
1.上述“负责人”以及“法定代表人”均指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件上注明的人员。
2.不满足初步评审其中任意一项的投标将被否决。
3.招标人及评标委员会有权通过原件核查、第三方或网络数据查验等方式进一步核实投标文件中的相关信息。若投标人存在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行为或围标串标行为,一经查实,则将否决其投标资格,已中标的,还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招标人供应商管理办法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和相应处罚。
具体初步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招标文件,具体如下: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3年12月9日09时00分至2023年12月14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