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2024年配套、土建、外市电引入一体化施工项目(招标编号:06-06-04A-2023-D-D27822,工信部编号:TT08SG08230004),招标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 招标范围
1.1招标范围: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1)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或实际发生金额达到框架合同上限止。
(2)本次招标预估规模:不含税预算总金额12988.11万元,税率9%,含税预算总金额14157.04万元,其中包含:
配套施工部分不含税预算金额:5462.40万元;
土建施工部分不含税预算金额:2573.81万元;
市电施工部分不含税预算金额:4951.90万元。
(注:其中配套施工部分预算中抱杆和支臂施工不含税预算约2254.74万)
(3)采购内容:全省投资类项目的施工服务(不含整体立项的大项目施工、哈绥伊高铁沿线项目、 鸡西卫星地面站(二期)扩建项目),包含施工过程中的进场协调工作,参与经委托的疑难站址选址协调工作(如选址成功,选址费另行支付)。具体内容为:
配套施工:设备安装(机房内设备安装、线缆布放、室外机柜安装、监控设备安装等)、抱杆及支臂、传输等施工;
土建施工:土建基础施工(塔(杆)基础、仓房基础、室外机柜基础等)、机房装修、砖混站房施工、围栏、承重改造等施工;
市电施工:地埋、架空、附挂、利旧管道、顶管、电力变压器、供电报装等外市电施工服务,缴纳供电部门收取的建设阶段相关费用,电源引入相关建设协调费用等。
注:执行招标人下发技术规范书要求。
(4)施工地点:黑龙江省境内,具体地址以订单为准。
(5)工期:具体项目的工期和进度以订单约定为准。
(6)质保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中标人义务:(1)在质保期内若出现因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具体项目业主的通知后在要求时限内派人赶至现场处理修复并承担费用;(2)乙方应积极为设备供应商和维护服务提供必要的配合。)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及技术标准要求且达到招标人要求且验收合格。
(8)承包方式:包工部分包料。
(9)合同签订方式:签订框架协议+订单。
1.2标段划分:本项目采用混合招标,共划分5标段,10个份额,兼投不兼中,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段数为1个。
标段 | 份额 | 标段份额对应区域 | 标段不含税预算 (单位:万元) | 标段含税预算 (单位:万元) | 份额不含税预算 (单位:万元) | 份额占比 | 地市不含税预算 (单位:万元) | 其中土建 (单位:万元) | 其中配套 (单位:万元) | 其中市电 (单位:万元) |
标段一 | 份额1 | 哈尔滨(道里、道外、 松北、香坊、方正、通河、依兰、呼兰、巴彦、木兰) | 3448.34 | 3758.69 | 1902.50 | 55.17% | 1902.50 | 490.83 | 488.49 | 923.18 |
份额2 | 哈尔滨(南岗、平房、 尚志、延寿、双城、五常、阿城、宾县) | 1545.84 | 44.83% | 1545.84 | 370.55 | 473.17 | 702.12 | |||
标段二 | 份额1 | 牡丹江 | 3060.79 | 3336.26 | 2143.27 | 70.02% | 2143.27 | 386.80 | 758.47 | 998.00 |
份额2 | 鸡西 | 917.52 | 29.98% | 643.78 | 213.00 | 253.78 | 177.00 | |||
七台河 | 273.74 | 35.50 | 145.24 | 93.00 | ||||||
标段三 | 份额1 | 齐齐哈尔 | 2516.30 | 2742.77 | 1534.74 | 60.99% | 1314.80 | 147.40 | 910.90 | 256.50 |
大兴安岭 | 219.94 | 65.40 | 81.34 | 73.20 | ||||||
份额2 | 黑河 | 981.56 | 39.01% | 981.56 | 173.00 | 328.56 | 480.00 | |||
标段四 | 份额1 | 大庆 | 2039.02 | 2222.53 | 1447.52 | 70.99% | 1012.14 | 138.80 | 533.34 | 340.00 |
伊春 | 435.38 | 85.83 | 262.15 | 87.40 | ||||||
份额2 | 绥化 | 591.50 | 29.01% | 591.50 | 36.00 | 429.50 | 126.00 | |||
标段五 | 份额1 | 鹤岗 | 1923.66 | 2096.79 | 1241.34 | 64.53% | 633.82 | 171.50 | 290.32 | 172.00 |
双鸭山 | 607.52 | 47.20 | 201.32 | 359.00 | ||||||
份额2 | 佳木斯 | 682.32 | 35.47% | 682.32 | 212.00 | 305.82 | 164.50 | |||
合计 | 12988.11 | 14157.04 | 12988.11 | / | 12988.11 | 2573.81 | 5462.40 | 4951.90 |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企业组织: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3 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4 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5 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6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3)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任意一种资质:
1)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2)有效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3)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须同时具备承装类、承修类)(电监会或能源监管办颁发)。
注:
(a)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证书有效性以相关最新政策规定为准;
(b)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c)若因国家政策影响,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且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暂未开展续签或补办程序,请提供国家或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政策文件或查询截图进行补充说明。
2.7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8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1人;
(2)项目负责人: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1人;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4人。
注:以上人员须提供身份证、相关资格证书及网站查询截图、在本企业缴纳2023年08月至投标截止日范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文件(必须为社保局出具)。各标段人员可复用。
2.9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01月0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同类项目业绩,满足以下2项要求:
(1)业绩的发票累积总金额不低于500万元;
(2)业绩类型须同时或分别包含配套施工、土建施工、外市电引入施工三个专业(单专业或一体化多专业均可)(根据框架合同/单项合同专业进行评审)。
注:
(1)所有业绩均须提供国家或地方政府官网或合同甲方网站中标/中选/成交候选人公示或结果公示网页截图(须注明网站名称、网址。如:,http:///);
(2)若合同类型为多专业综合类施工业绩(含本项目同类业绩以外工程),须明确区分本项目同类项目业绩情况;
(3)框架合同以订单下达时间为准,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若为框架合同,金额以该框架合同下的订单对应发票金额为准,须提供框架合同、订单、订单对应的发票及发票官方平台查验截图;
(5)若为单项合同,金额以该单项合同对应发票金额为准,须提供单项合同、合同对应的发票及发票官方平台查验截图;
(6)发票体现的发票内容、发票二维码、发票号、开票日期等应清晰可见,发票开票日期自2021年01月0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发票查验网址: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 ;
(7)上述信息不全或材料模糊不清晰,评标委员会可能会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判定,以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定结果为准 ;
(8)业绩证明材料若查实作假行为,则投标人将被列入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黑名单。
2.10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须提供承诺函):
(1)为招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12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13)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2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2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6)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全国/黑龙江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7)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中国铁塔全国/黑龙江省供应商黑名单”,且本项目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2.11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非法分包(须提供承诺函)。
2.1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招标文件,具体如下: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2月11日17时00分至2023年12月2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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