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市分公司2023年生态环境视频监控信息技术服务项目】(招标编号:【09-09-04A-2023-D-D28842】),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市分公司2023年生态环境视频监控信息技术服务项目,采购预算不含税金额为484.67万元,含税金额为529.95万元
1.2采购内容:本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市分公司2023年生态环境视频监控信息技术服务项目,需针对廊坊市生态环境视频监控项目的347个前端点位及平台软硬件进行维保。具体明细如下:
序号 | 模块名称 | 采购内容 | 单位 | 数量 | 不含税单价(万元) | 不含税总价(万元) | 税率 | 含税总价(万元) |
1 | 前端设备及管理平台维护服务 | 热成像摄像机维保服务 | 台/年 | 221 | 0.53 | 117.13 | 6% | 124.16 |
市平台硬件维保服务 | 项/年 | 1 | 18.77 | 18.77 | 6% | 19.9 | ||
县平台硬件维保服务 | 项/年 | 11 | 5.5 | 60.5 | 6% | 64.12 | ||
市、县平台备电服务 | 套/年 | 12 | 2.04 | 24.48 | 6% | 25.95 | ||
市级平台软件升级服务 | 项/年 | 1 | 3.1 | 3.1 | 6% | 3.29 | ||
县级平台软件升级服务 | 项/年 | 11 | 0.98 | 10.78 | 6% | 11.43 | ||
平台技术服务 | 工日 | 528 | 0.035 | 18.48 | 6% | 19.59 | ||
2 | 热成像摄像机更换 | 热成像摄像机更换 | 台 | 80 | 2.68 | 214.4 | 13% | 242.27 |
3 | 平台安全防护升级 | 互联网防火墙 | 台 | 1 | 2.76 | 2.76 | 13% | 3.12 |
WEB应用防护系统 | 台 | 1 | 7.11 | 7.11 | 13% | 8.03 | ||
日志审计系统 | 台 | 1 | 7.16 | 7.16 | 13% | 8.09 | ||
合计 | / | 484.67 | / | 529.95 |
1.2.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1.2.2服务地点:河北省廊坊市
1.2.3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
1.3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中标1家单位,份额100%。
1.4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按折扣报价(以不含税单价为基准),最高投标限价为折扣100%,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合法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2.1.3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4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5投标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1.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1.7投标人须提供自2021年1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单项合同以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协议以结算单/采购订单/结算凭证/甲方有效证明中较晚时间为准)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签订的至少一份(视频监控安装/维护/集成类)业绩。
注:
①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和至少一张相应发票及该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上的发票查验截图。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框架协议须提供框架协议关键页+订单(或结算单/结算凭证/甲方有效证明)扫描件。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首页、金额页、合同内容页、大签页),如框架合同无金额页,提供整份合同即可。
订单或甲方有效证明须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否则视为无效:
a须加盖甲方公章或合同章或采购部门章或使用部门章;
b须提供相应的查验途径及查验方法(如查询账号、密码、查询网址等),查验属实后予以认可。
②时间以单项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协议下订单(或结算单/采购订单/结算凭证/甲方有效证明中较晚时间)为准。
2.1.8投标人须至少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者以上资质;
(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者以上资质;
如投标人已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同等或以上资质证书,则按照相应政策调整文件认定企业资质。
2.1.9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1.10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本项目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企业主要负责人须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2023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任意1个月的由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证明须明确识别投标人的直属/隶属用工关系),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不满足要求。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2020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2018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2018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河北省/廊坊市“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列为“视频监控类” “中国铁塔全国级/河北省级供应商黑名单”,且本项目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招标文件,可以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进行标书费支付获取标书费发票,也可以直接转账后联系代理机构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获取发票。具体如下: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2月12日17时00分至2023年12月1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611377889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