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大通煤业有限公司304采区排水能力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XZB-23119403GZF278/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 晋城市 高平市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大通煤业有限公司304采区排水能力提升项目,招标项目资金来自维简费用,招标人为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大通煤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网”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对该项目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为应对可能出现的水害事故,确保我矿采掘活动的绝对安全,急需施工304采区地面直排井,以进一步完善矿井排水系统,提升304采区现有排水能力。
2.2. 招标范围:
根据我矿地测防治水中心指定的钻孔位置,进行钻探施工。要求钻孔施工位置、钻孔方位角施工误差保持在合理范围内,以确保钻孔成孔后达到工程既定目标。钻孔施工质量应满足长期使用的要求,留作长期直排孔。本次拟施工1个地面指派钻孔,钻孔深度253m,孔径φ373mm。钻孔偏斜率应在可控范围内,确保钻孔终孔位置精准。(具体详见技术要求)
2.4服务期限:20日内完成本矿指定的钻探任务。
2.5质量要求:服务质量执行国家及行业企业相关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
2.6服务地点:大通煤业304采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人员、仪器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资质要求:具有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矿业工程一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证书(如为一级建造师应附电子证书且须本人签字),并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并符合住建部(2006)153号文中“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规定要求;
3.3投标人应具有一项近三年(2020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类似业绩(提供项目合同协议书)。类似业绩是指:钻探、钻孔业绩。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名单。
3.6投标人未被列入晋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企业黑名单。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3-12-13-17:30至2023-12-18-17:30;
获取方法: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上述时间在“晋能控股招标采购网”网上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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