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潞安集团余吾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中央区副立井1#提升机、南风井提升机尾绳更换工程询比采购公告
山西潞安集团余吾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中央区副立井1#提升机、南风井提升机尾绳更换工程已具备采购条件,欢迎潜在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余吾煤业公司中央区副立井1#提升机、南风井提升机尾绳更换工程
1.2 采购人:山西潞安集团余吾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国阳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余吾煤业公司中央区副立井井筒深559米,井筒直径8.2m,井架高度55m, 装备2套4绳摩擦落地式提升机,1#提升机为一宽一窄两个双层罐笼,用于矿车及人员的提升,2#提升机为交通罐配一平衡锤,用于提升零散人员。详见采购需求。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100%
1.7 工期:合同签订后7天内
1.8 建设地点:长治市屯留区余吾镇山西潞安集团余吾煤业公司中央区副立井井口及南进风立井口。
1.9 质量标准:合格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供应商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需具有有效的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其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其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需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证(矿业工程专业或机电专业)和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
(4)近三年已完成同类型(更换摩擦式提升机钢丝绳)业绩至少一项(以合同为准);
(5)信誉要求: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 采购文件的获取
3.1 时间:2023年12月13日18点00分至2023年12月16日18点00分。
3.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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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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