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159/17-QT-056)
一、 招标条件
安徽华电宿州发电有限公司相关技改项目安徽华电宿州发电有限公司火电机组碳排放智能预警寻优决策平台研究与应用项目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安徽华电宿州发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符离镇
2.2 项目规模:2×630MW超临界燃煤机组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合同签订后20个月,详见招标文件。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159/17-QT-05601 | 宿州公司火电机组碳排放智能预警寻优决策平台研究与应用项目 | 通过研究在线监测数据与碳排放核算关键数据之间的关联特性,形成了多源数据融合的碳寻优关键技术,开发燃煤机组碳排放关键参数智能预警策平台,集燃煤机组全场景感知、分析评价、预警预测、辅助决策为一体,有利于全面保障碳排放数据质量,为集团乃至行业碳排放大数据在数据质量保障中的应用提供良好示范。 | 200 |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宿州公司火电机组碳排放智能预警寻优决策平台研究与应用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工程咨询(电力业务或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业务)乙级及以上资信证书,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或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8.业绩要求: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不少于2项电力行业碳监测或碳排放相关服务合同或科研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首页、合同服务内容页、合同签字盖章页)。
9.财务要求:招标人不接受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12-14 18:00到2023-12-22 17:00。
4.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611377889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