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阳泉市分公司2023年新能源厢式货车租赁项目项下的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1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阳泉市分公司2023年新能源厢式货车租赁项目
1.3 项目概述:租赁9辆新能源纯电动厢式货车
包号 | 采购内容 | 采购数量 | 备注 |
1 | 租赁新能源纯电动厢式货车 | 9辆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
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2)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单价:6000元/辆/月,总价64.8万元),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条件:
2.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
2.2 投标人须具有针对本项目租赁车辆的100%所有权。
2.3 投标人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承诺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或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包或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5 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无行贿犯罪案件。
2.6 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2.7 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投标人投标。
2.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不得转包与分包。
3.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3.1 获取时间:2023年12月18日至2023年12月22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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