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徐州市区包裹快递揽收业务外包采购项目的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徐州市区包裹快递揽收业务外包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ZYT-20231207-035
三、招标内容
1.本次采购内容为徐州市区(包含云龙区、鼓楼区、泉山区、铜山区、贾汪区)包裹快递专业客户的邮件(快包及特快)揽收处理、面单等物料带送、无信息邮件、退回邮件的及时处理及退送客户服务。合同期限为2年。本项目不设置分包。
2.投标人按照综合折扣报价,综合折扣不高于100%,中标供应商所报折扣乘各业务量区间最高限价即为各业务量区间结算单价,各业务量区间最高限价具体如下:
业务量区间 | 最高限价(元/件) | |
区间1 | 当月日均业务量≦22万件 | 0.2019 |
区间2 | 22万件<当月日均业务量≦32万件 | 0.1977 |
区间3 | 32万件<当月日均业务量 | 0.1938 |
3.中标人数量: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分并计算投标人得分,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投标人排名建议,中标供应商和备选供应商各1名。
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投标人在中标地区须设有服务场所或承诺在本项目服务合同生效前在中标地区设立服务场所(提供服务场所相关证明材料或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三)投标人须具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提出的相关重要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四)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许可证。
(五)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自行开具6%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六)投标人自2020年12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项目成功案例(单个项目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如合同签订金额为单价需提供对应项目结算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七)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查询地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提供承诺书,采购人将进行核实,以采购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实信息为准)。
(八)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失信主体、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地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提供承诺书,采购人将进行核实,以采购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核实信息为准)。
(九)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十)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投标人投标(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十一)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十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分包、转包。(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5.1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2月19日09时00分至2023年12月2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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