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永州市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永州市分公司2024年市分公司本部宣传物料制作供应商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永州市分公司2024年市分公司本部宣传物料制作供应商采购项目
3.项目概述及内容:
3.1 采购内容
本项目主要采购内容为2024年市分公司本部宣传物料制作供应商采购,预算金额为:268万元/年。
3.2 标段划分及控制价如下:
采购内容 | 采购数量(家) | 服务期限 | 预算控制价 | |
1 | 市分公司本部宣传物料制作供应商 | 6 | 三年 | 268万元/年 |
注:此价格已包含设计、材料、制作、包装运输、安装、税金、利润(如侵权赔偿、罚款等)等以及其他与有关的一切费用。
4.投标人资格条件:
4.1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4.2 供应商必须遵守相关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当前未出现被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且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在投标期间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中国政府采购官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打印查询页面。
4.3 一般资格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④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为证明材料(原件);
⑤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函(原件)。
4.4 未列入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及永州市分公司禁投名单:在履约出现严重违约行为的供应商,被列入禁投名单(由合同签订部门或相关管理部门提供);出现过纪律问题的供应商,由纪委办不定期更新发送至采购部门,采购部门在发出采购公告告知招标代理机构,拒绝名单内投标人投标。
4.5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含离职和退休)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和其他高管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4.6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4.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6.1 请从2023年12月20日~2023年12月2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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