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54/17-QT-002)
一、 招标条件
河北华电赞皇许亭光伏电站(二期)、武安安源一期光伏发电项目生产委托运营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河北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赞皇县、邯郸市武安市石洞乡北河底村。
2.2 项目规模:赞皇许亭光伏电站位于赞皇县许亭乡,采用农光互补、林光互补模式。项目共分为5个地块,一号地块位于北潘村至竹山村一线、二号地位于田村东北侧、三号地位于陈旗庄村周边,五号位于田村西北侧,六号位于北水峪村附近。周边有平赞高速、省道S202、省道S393及452乡道通过。电站容量为450MW,一期250MW,二期200MW(实际已并网130MW,剩余70MW建设中,陆续并网)建有一座220kV升压站,升压站站址位于一号光伏场址东部北潘村东约600m处,升压站向东出线接入国顺220kV汇集站,与国顺光伏、国发光伏打捆接至万花220kV变电站。
武安安源一期2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为地面集中式电站,位于河北省邯郸市武安市石洞乡北河底村。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12个月(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54/17-QT-00201 | 赞皇许亭光伏电站二期、武安安源一期光伏生产委托运维项目 | 赞皇许亭光伏电站二期、武安安源一期光伏电站生产委托运维项目 | 200 |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赞皇许亭光伏电站二期、武安安源一期光伏生产委托运维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须至少满足以下之一的要求:①具备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四级及以上承试或四级及以上承修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且资质在有效期内,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②具备电力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资质在有效期内,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9.业绩要求: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承担过不少于1项35kV及以上新能源运维项目(每个业绩运维周期不得低于1年),以上业绩均提供合同复印件作为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中需能明确看出合同标的数量等相关信息(包含合同封面、项目范围、合同签字盖章页等),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12-20 16:31到2023-12-26 17:00。
4.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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