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华侨中学多功能教学综合楼建设工程项目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南华侨中学多功能教学综合楼建设工程项目设计已由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海发改社发〔2023〕267号、海发改社发函〔2023〕42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海口辉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资金 ,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名称: 海南华侨中学多功能教学综合楼建设工程项目设计
2.2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海口市海秀路59号海南华侨中学校园内。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建1栋地上六层地下一层多功能教学综合楼,总建筑面积为10385.05平方米,以及绿化、广场及路面修复配套工程等。
2.3项目地点: 项目位于海口市海秀路59号海南华侨中学校园内。
2.4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 规划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服务及后续服务工作等。具体事宜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2.6其他说明: 招标控制价:1304200.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
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或电子印章。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需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提供注册证书、2023年09月至2023年11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或电子印章。 资格。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投标人须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3.5“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
3.6拟派本项目负责人的证书信息应与确认投标时填写的负责人一致。
3.7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中标后签订合同前或执行合同中中标人出现失信情况的,招标人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或终止合同。(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备注:因“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网址链接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故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为准。(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21日20时30分至2024年01月10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海口市)(http://ggzy.haikou.gov.cn)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不含 图纸)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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