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能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3-2024年度纯电动环卫车辆框架协议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深圳能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3-2024年度纯电动环卫车辆框架协议采购
招标编号:0310-ZBZX-设备-20230346
日 期:2023年12月22日
1、(以下简称“招标代理人”),受 深圳能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人”或“买方”)的委托,就上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能够满足本项目投标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或“卖方”)按照本公告的要求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及概况:
无
2.2 招标内容和范围:
本项目的招标范围为: 深圳能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3-2024年度纯电动环卫车辆框架协议采购,主要车型为:01包(18吨纯电动洗扫车、4吨微型扫路车、18吨纯电动高压清洗车、4吨纯电动路面养护车、18吨纯电动抑尘车、4吨纯电动自装卸式垃圾车、18吨纯电动餐厨车、8吨纯电动密闭式桶装车、18吨纯电动压缩式垃圾车、18吨纯电动洒水车)、02包(18吨纯电动道路污染清除车、12吨纯电动洗扫车、4吨纯电动密闭式桶装车)、03包(12吨纯电动洒水车、12吨纯电动高压清洗车)、04包(10吨纯电动护栏清洗车)。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技术规范书的有关规定并以其为准。每个包为最小的投标单元,投标人必须对一个包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投标。如有重大缺漏,将导致废标。
在招标文件各项条款中,除非明确说明所针对的包号,否则,是对01包、02包、03包、04包的共同要求。投标人应以包为单位,分别制作投标文件;投标人可以01包、02包、03包、04包兼投兼中。
3、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证明文件: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电子章;如营业执照不能体现评审信息的,须提供营业执照注册地的工商局或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上查询的制造商市场主体信息打印件,加盖投标人电子章。)
5.2投标人须为所投车辆的制造商;(证明文件:提供制造商声明函,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电子章。)
5.3投标人所投车辆须是国家发改委或国家工信部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产品;(证明文件:提供所投品牌型号车辆的公示批次公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电子章。)
5.4投标人未被列入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深圳能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企业黑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文件,以评标委员会在资格审查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5.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信用电力”网站(http://creditpower.cec.org.cn)黑名单中;(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文件,以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当日的“信用中国”及“信用电力”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5.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7、 招标文件的获取
7.1 获取时间:2023年 12 月 23 日09时00分至2024年 1 月 6 日17时00分;
7.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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