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合并及母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SXMTZB2301F-193(F))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三道岭镇
受1.采购条件
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合并及母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采购人为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成本,现已具备采购条件。山西煤炭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委托,现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网”对该项目组织询比采购。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合并及母公司目前无年度决算审计机构。按照山西省国资委和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年度财务决算要求,需选聘一家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年度审计。
2.2采购范围:对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2023-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以下统称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2.3服务周期:年度结束后的次年1月1日---4月15日。
2.4服务地点:新疆哈密市三道岭人民路1号
2.5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山西省国资委和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有限公司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是法人或其他组织;
3.2供应商资质要求:须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3.3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备 注册会计师资格;
3.4业绩要求: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承担过 1 项类似项目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近年承担过 1 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2020年12月1日至报价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业绩指: 出具国有企业年度审计报告的业绩 。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具备审计业务约定书及审计报告关键页。(注:人员的业绩,如以上材料无法体现相应人员的业绩,还需提供能体现人员的佐证材料。)
3.5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4.采购文件的获取与供应商注册
4.1采购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3年12月22日17时30分至2023年12月25日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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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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