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2023年雷达通信塔采购项目】(招标编号:【0747-2360SCCHA073】),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化商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本次拟采购雷达塔7基,预估总重479.10吨。每雷达塔搭配塔上机房一座,7座机房总面积预计63平方米。本项目预估不含税金额590.67万元。本次采购属于物资采购项目(含安装),采购数量为预估数量,具体执行数量以实际下达订单为准。
1.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3划分标段:本项目划分标段,中标份额100%。
1.4交货地点:海南省全省,具体以招标人指定地点为准。
1.5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技术标准及中国铁塔的各项技术规范要求。
1.6供货安装周期:招标人下达采购订单之日起25天内,提供单笔订单内要求的全部货物及完成安装。
1.7保修期:合同设备保修期为36月,保修期从采购订单完成到货确认之日起开始计算。
1.8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或份额使用完毕,以先到者为准
1.9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1.00。投标人须基于重量单价限价(不含税)、塔上机房采购单价限价(不含税)进行统一的折扣系数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1)雷达塔重量单价限价(不含税)为12000元/吨;(2)塔上机房采购单价限价(不含税)为0.25万元/平方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营业执照: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证明材料: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依法登记注册的证明材料。
2.1.2.本项目采购标的物包含安装服务,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承诺:
①安装服务商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安装服务商应具备有效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在2020年11月30日后获取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或有效的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1.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须具备同类产品(非单管塔)的含税累计业绩不少于50万元。
证明材料:投标人须根据合同类型,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1)总价合同须提供:总价合同关键页复印件(须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标的、合同金额、合同签字页、合同签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和合同金额为准;(2)框架合同须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复印件(须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标的、合同金额、合同签字页、合同签订时间),同时附上对应的订单或结算单等单据复印件,可提供甲方系统订单截图,以订单或结算单据(如发票)的金额和时间为准;(3)证明材料不齐全或未体现关键性内容(时间、金额和内容等),则不纳入统计范围。
注:投标同类产品指“通信铁塔”,用于移动通信覆盖的高耸钢结构。非单管塔通常有三管塔、角钢塔、增高架、拉线塔(桅杆)等类型;投标同类产品不含抱杆和天线支臂。
2.1.4.财务要求:投标人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证明材料:投标人须提供相应的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2.1.5.控股关系: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证明材料:投标人须提供《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并加盖单位章。
2.1.6.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1)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投标同类产品应通过由国家认可的第三方独立检测机构(具备CMA资质)检测,并具备合格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出具时间为2019年1月1日之后。检测依据应为《移动通信工程钢塔桅结构验收规范》(YD/T 5132)。
注:投标同类产品指“通信铁塔”,用于移动通信覆盖的高耸钢结构。非单管塔通常有三管塔、角钢塔、增高架、拉线塔(桅杆)等类型;投标同类产品不含抱杆和天线支臂。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12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2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2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列入【全国/海南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列入【投标同类】产品 “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海南省级】供应商黑名单”且惩戒期未满的。
证明材料:投标人须提供相应的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招标文件,具体如下: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3年12月23日8:30至2023年12月28日17:30】(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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