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65/18-QT-342)
一、 招标条件
华电江苏能源有限公司相关项目扬电公司2024年-2025年仪电机组常维技术服务项目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江苏华电扬州发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江苏省扬州市。
2.2 项目规模:江苏华电扬州发电有限公司对仪征热电有限公司(3×200MW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供热机组)2024-2025年度机组维护工作进行总承包,此次招标主要工作为仪征热电维护工作中的技术服务项目。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服务期暂定为2024年2月-2026年1月,具体服务期限依附于常维主合同,若主合同失效次合同自然终止。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65/18-QT-34201 | 扬电公司2024年-2025年仪电机组常维技术服务项目 | 主要包括:江苏华电扬州发电有限公司承揽仪电公司常维项目的所需技术服务人员,需配置16名技术服务人员。协助招标方驻仪电项目部做好承接工程项目的辅助性工作,以及投标方需要配合完成的工作。 | 200 |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扬电公司2024年-2025年仪电机组常维技术服务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发包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至少应提供一份发电厂维护或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及业主联系方式的为有效合同,否则业绩无效)。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12-25 09:55到2024-01-02 17:00。
4.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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