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四研究所班车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重新谈判)
(招标编号:0675-230JOC005278A)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
一、招标条件
本班车服务项目【重新招标】(招标项目编号:0675-230JOC005278A),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企自筹,招标人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四研究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1项 。
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3.1应答申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并正常经营的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2应答申请人须具有南京市内包车客运或以上资质,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3应答申请人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或项目起始时间为准)至应答截止之日,具有至少1份单项合同额度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的通勤班车服务业绩合同。应答申请文件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需能体现合同内容、签署双方的完整信息,合同额度以相应发票复印件的累计金额为准。
3.4项目经理和申请人代表须为应答申请单位正式职工,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应答申请人为其缴纳的自2023年9月至2023年11月连续3个月的社保凭证复印件,并提供项目经理授权书原件。
3.5应答申请人须拥有10辆48座(核定载人数)或以上、2017年1月1日之后购置的自有营运车辆。(购置日期以机动车登记证的登记日期为准;自有车辆指机动车登记证中机动车所有人及道路运输证中业户名称为应答申请人,须提供两证复印件。道路运输证信息应与交通运输部门公共服务平台所查询的信息保持一致,否则不予认可。)
3.6应答申请人须具有10名持有A1驾照的驾驶员(须为正式员工),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应答申请人为其缴纳的自2023年9月至2023年11月连续3个月的社保凭证复印件及驾驶证复印件。
3.7应答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须提供加盖应答申请人公章的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3.7.1 被列入“政府、军队、电科集团等上级机关、装备总体单位以公文或公告形式下发给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四研究所的失信、负面供方名单”
3.7.2 14所、国睿集团及其控股公司领导干部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所办企业;14所、国睿集团及其控股公司领导干部亲属是民营企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或外商投资企业中由外方或民营企业委派、聘任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
3.8应答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www.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审委员会评审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9本项目不接受分支机构及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年12月25日09时00分00秒---2024年01月02日17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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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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