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市本级传媒部大宗邮件处理中心理想打印机维保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1、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市本级传媒部大宗邮件处理中心理想打印机维保服务项目”(项目编号:HZPOST-FW-2023083)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对服务需求进行采购。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市本级传媒部大宗邮件处理中心理想打印机维保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HZPOST-FW-2023083;
3、项目概述:
本项目不分标包,需采购理想9150喷墨打印机1台耗材及维保服2年,其中维保费用 2 年合计预估 2.1 万元;零配件及耗材采购费用 2 年合计预估 21 万元,拟采用框架协议模式,根据实际使用量结算费用;上述两项采购合计预估总费用约23.1万元。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5、招标内容:
标包号 | 项目内容 | 服务时限 | 维保费用最高限价(含税)(万元) | 零配件及耗材采购最高限价(含税)(万元) | 维保服务要求 | 耗材清单 |
1 | 理想9150喷墨打印机1台耗材及维保 | 2年 | 2.1 | 21 | 详见合同附件二 | 详见附件一 |
备注:1.本项目不接受选择性报价。2.如若服务过程中合同签订主体因业务发展或缩减等原因,具体结算金额以采购人实际采购需求为准,具体采购数量采购人不作承诺。
6、报价:包含但不限于人工费、耗材费、运输费、维保费、企业管理费、税金、利润及为项目实施所需的一切不可预见的所有费用。本项目设置“设最高限价”,若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或投标报价不符合要求,将否决其报价。
7、项目地点:杭州市钱塘区同一村35号(传媒部大宗处理中心河庄场地)。
8、服务期限:2年,合同到期前三个月,如双方协商一致,可再续签一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分公司。
二、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三、投标人须是设备制造商,或经该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授权的经销商。
四、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五、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六、被列入浙江省邮政分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投标人,禁止参加本项目。
七、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近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八、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十、递交投标(应答)文件的设备需为投标人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潜在供应商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如开标/评审后发现不同投标(应答)人上传投标(应答)文件的网卡信息/MAC地址、CPU信息/CPUID信息同时完全一致的,对本项目该投标(应答)人投标(应答)的标包/标段予以否决。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五、 报名材料提交及招标文件获取事项:
1、获取方式:线上购买。
2、购买时间:2023年12月27日至2024年1月2日(法定公休日和公共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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