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2号EVA项目-包装码垛套膜机组采购招标公告 |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科2号EVA项目-包装码垛套膜机组(WZ20240109-2111-17695-B1)招标人为中石化上海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粉料包装码垛套模系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
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1 | 包装系统\1600袋/h 25kg/袋 1600包/h ±0.1% 自动 | 1.00 | 套 | 包1-粉料包装码垛套模系统 | ||||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的技术投标文件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技术文件的要求完成,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技术偏离表,技术偏离表应填写具体的偏离的项目。如无偏离应填写无偏离,不接受未列入偏离表的任何偏离。投标人应承诺偏离不会影响其工艺性能及保证性能,且所有偏离须经过买方确认。 3.1.7 设计制造标准应符合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满足询价文件中的分供货商品牌的要求 3.1.8 报价方案满足投标文件中各数据表中的参数要求,提供开车备件、两年备件清单及 分项报价,须按报价表逐项填报,品种及数量不少于招标技术文件要求。两年备件 价格不列入投标总价。 3.1.9 投标商近6年(2018-2023年)应具有在石油石化装置上相同物料特性、与招标技术文件规定的生产能力相同或更高的FFS重膜包装、高位码垛及拉伸套膜成套设备整线使用业绩不少于2套,即包装能力:设计1800袋/小时,保证1600袋/小时;码垛能力:设计2000袋/小时,保证1800袋/小时;套膜能力: 设计2000袋/小时,保证1800袋/小时,25kg/袋,1500kg/垛;处理物料为聚烯烃颗粒,(该业绩应成功运行1年以上,并获得用户使用证明),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至少包括合同、签字版技术协议、验收证书、用户使用证明在内的证明文件复印件。证明文件应证明成套设备供货范围、设备类型、所处理物料名称、包装机能力、码垛机能力、套膜机能力、包装规格。 3.1.10 业绩证明文件(合同或签字版技术协议)中,FFS重膜包装机头、高位码垛机、拉伸套膜机三个关键设备中的至少一个设备必须为签约方自行制造,同时签约方需承担整个机组的设备总成和程序联锁。 3.1.11 投标商应具有配合及对接下游聚烯烃产品立体仓库的实际经验,能够完成包装线与立体仓库的匹配关系。并提供业绩证明文件(合同及签字版技术协议)。 3.1.12 投标人近三年在“信用中国”网站,或生产所在地省级政务公开平台,无因环保问题的行政处罚事项(已撤消的行政处罚不计入)。 3.1.13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4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28日 8:00时至2024年1月4日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元,售后不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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