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2023-2024年(磨憨地区、大理)区县办事处装修集中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2023-2024年(磨憨地区、大理)区县办事处装修集中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2023-2024年(磨憨地区、大理)区县办事处装修集中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T20231228068)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
1.3采购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
1.5标段划分:项目划分两个标段
1.6中选单位数量:2家
1.7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100%,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内容:区县办事处装修,包含设计和施工。
2.2合同期限:自框架合同签订日至起2年或框架合同金额用完为止(如有在执行中的合同,可继续将该合同执行完毕)。
2.3实施地点:磨憨地区(1个区县办事处)、大理(12个区县办事处)。
2.4是否框架合同:是。
2.5采购预算金额:本项目总预算金额为230万元(含税)。
2.6质保期要求:3年。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2.8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9工期要求:根据具体订单按照业主要求的工期按时完工。
2.10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2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如下:
标段 | 实施地点 | 中选单位数量 | 预估采购金额(万元)(含税) |
标段1 | 大理(12个区县办事处) | 1 | 180 |
标段2 | 磨憨(1个区县办事处) | 1 | 50 |
本项目不限投,但最多只能中选1个标段。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具有有效的已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相关证明文件的扫描件)。
3.2参选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如国家税务机关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印鉴的税务登记证,或者国家税务机关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表”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小规模纳税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
3.3参选人须提供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同时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注:以上资质证书的换证改革及有效期延续相关规定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发文为准。如政府相关部门颁发电子证书要求的需提供电子证书(纸质证书无效),电子证书其有效期及使用期必须均在有效期内,且用途必须与本次比选有关。
3.4人员要求:参选人主要负责人(1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项目经理至少1人,须取得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至少1人,须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注:以上人员需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扫描件和证书扫描件和劳动关系证明(社保局出具的2023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或有效的劳动合同),人员不得复用。如政府相关部门颁发电子证书要求的需提供电子证书(纸质证书无效),电子证书其有效期及使用期必须均在有效期内,且用途必须与本次比选有关。
3.5业绩要求:参选人须具备自2020年1月1日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日在全国范围内的类似业绩合同至少1个。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合同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内容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页以及至少一张合同对应的有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的发票,所有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无合同签订时间的以合同中可识别的时间为准。框架合同除合同关键页外还须附上至少一张与之对应的结算证明材料(结算证明材料为:订单或结算单)。未按要求提供材料的不予认可。
3.6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起)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起)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起)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云南省“禁止交易企业”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分公司列入本项目投标同类产品“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省级/市级供应商黑名单”的。
3.7控股、管理关系:
(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含在比选公告/邀请书发出前一个月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及管理关系的企业不得同时投标)。
(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3.8本项目涉及网络安全风险,参选人应当严格遵守《中国铁塔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管理要求》并予以承诺。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违法分包及转包。
3.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电子比选文件获取: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2月28日17时00分至2024年1月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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