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比选项目为2023年中国联通标准化通信记录数据报送能力建设河南省新建工程-汇聚分流设备(第三次),(采购代理编号:ZJZT-2023-15267),采购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应答人(以下简称应答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1.1.1采购内容:2023年中国联通标准化通信记录数据报送能力建设河南省新建工程-汇聚分流设备(第三次),采购6台汇聚分流设备及安装、调试等工作。
1.1.2采购预算:110万元(不含税)。
1.1.3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2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
1.3本项目中选人数量:1名,份额100%。
1.4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99万元(不含税),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其应答将被否决。
2.应答人资格要求
2.1应答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出具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明,提供相关证明的扫描件/复印件;
2.2应答人须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3应答人须提供2020年1月1日以来汇聚分流设备业绩案例一个(含)以上,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提供合同(或框架协议)关键页扫描件/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框架协议)首页、服务内容页、金额页、签字盖章页、协议订单(仅针对框架协议)等,业绩金额以合同(框架协议业绩金额以2020年1月1日之后订单)对应的结算发票金额为准,证明材料清晰完整;发票可在网上税务系统(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询、证明材料清晰完整;
2.4应答人为集成商的,须提供汇聚分流设备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所应答产品的唯一授权(授权函必须加盖制造商公章),且不得存在下述情况:(1)同一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同时授权两家或以上代理商参与应答的;(2)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出现制造商和授权代理商同时参与应答的;
2.5本次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中选后不得转包;
2.6对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的应答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应答活动;
2.7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应答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应答人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3.应答人财产被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应答人被列入中国联通或河南联通供应商黑名单且在禁入期的,或由被列入中国联通或河南联通黑名单且在禁入期的供应商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
5.应答人近二年(2021年12月1日至本项目评审之日),在河南联通组织的采购活动中,被认定存在串标、围标、骗标等行为的。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2月30日8时00分至2024年1月4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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