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烟草公司公司邯郸市公司机关消防改造工程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省烟草公司邯郸市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省烟草公司邯郸市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河北省烟草公司邯郸市公司机关消防改造工程项目。
2.1.2建设地点:邯郸市人民东路371号。
2.1.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1.4质量标准:合格。
2.1.5计划工期: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累计9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自竣工验收之日起60日历天内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住建局)、消防等相关部门的验收。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应当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提供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承诺书;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止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格式自拟,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无重大违法行为承诺书);
3.6其他要求:
(1)开标时投标单位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信用报告、“信用河北”网站的信用报告(外省企业只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信用报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基本信息、“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截图。以上四份查询结果经扫描附在投标文件中。
(2)招标代理机构应在开标后,通过“信用中国”“中国裁判文书网”及国家烟草专卖局和项目业主不良行为供应商库,现场完成对投标人违法失信行为、行贿行为和不良行为记录的查询,通过“天眼查”查询投标人单位负责人是否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将查询结果递交评标委员会审查,并填写《供应商不良行为查询记录表》。
(3)与项目业主存在法律纠纷的企业不得参加本次项目招投标活动。
注:“其他要求”部分为必须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若未实质响应招标文件内容,则投标人投标无效。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30日0:00至2023年1月5日23:59(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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