磋商项目一览表
序号 | 采购内容 | 交付期 | 总价最高限价 (含税) | 采购估算金额(含税) | 服务地点 | 主要服务内容及要求 |
1 | 党风廉政警示教育馆策划和布置服务 | 半年 | 195000元 | 195000元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详见第三章《协商内容及要求》 |
注:
1.成交供应商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2.供应商必须由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参加协商,随时接受磋商小组询问,并予以解答。
3.供应商的报价应包含本项目采购服务所涉及的有关项目费用,以及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供应商支付的税金和其它应缴的费用。还要考虑到合同中可能出现的索赔和变更。供应商漏报的单价或每单价报价中漏报、少报的费用,视为此项费用已隐含在投标报价中,成交后不得再向采购人收取任何费用。
4.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报价为包干价,包含展馆策划及设计、展馆搭建、展馆多媒体设备的相关费用及辅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