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阳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二单元脱硫吸收塔提效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二次公告
(项目编号:SXZB-2312306611JNF3066/01)
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 阳泉市 平定县
山西阳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二单元脱硫吸收塔提效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采购人为山西阳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现已具备采购条件。山西省招标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现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网”对该项目组织谈判采购。
2.1项目概况:山西阳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现有4台320MW发电机组,配套锅炉为W型火焰煤粉炉。脱硫系统为石灰石湿法单塔单循环脱硫工艺,配套吸收塔4台,单塔配置浆液循环泵5台,四台机组脱硫公用湿式球磨机2台及脱水系统2套。2016年,脱硫系统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工作,设计脱硫入口SO2≤5990mg/m3,出口排放SO2≤35mg/m3。
近年来,为适应市场竞争需要,公司燃煤进行了相应调整,入炉煤煤质硫分提高至了2.7--3.0%,脱硫入口SO2提高至6500---7200mg/m3,远远超出了现有脱硫系统设计能力。尤其近两年,频繁执行协商减排(出口SO2≦20mg/m3),现有脱硫系统常态化超负荷运行,对机组安全稳定运行构成隐患,且环保指数无法全天候满足现有机组工况,脱硫系统亟待增容改造。
结合现有脱硫系统设施的场地、燃煤入口硫分、环保指数要求、利旧、费用、工期等因素,为保证改造方案实现投资少、工期短、效率高的设计理念,需招标聘请有资质的团队在20天内对二单元脱硫吸收塔提效改造完成实地考察、资料收集、现场测绘、工况摸底、调研、方案考察,提出并论证改造思路、确定改造方案,分析各项投资及运行成本,形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并进行评审。
2.2 采购范围:为二单元脱硫吸收塔提效改造项目提供可行性依据
2.3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
2.4服务地点:山西省阳泉市平定县冠山镇南坳村
2.5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合格:保证改造方案实现投资少、工期短、效率高。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其他组织;
3.2供应商资质要求:须具备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火力发电乙级及以上或环境工程专项(大气污染防治)乙级及以上资质;
3.3业绩要求:近三年须具有火电机组脱硫系统改造可研业绩至少2个(不接受分包业绩);
3.4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谈判采购活动。
4、采购文件的获取与供应商注册
获取时间:2024-01-02 17:30至2024-01-05 17:3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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