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方舱建设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通信方舱建设采购项目,项目编号TC239W0C5,招标人为沈阳某单位,资金来源为装备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通信方舱建设采购项目
2.拟采购数量:2个,详见公告后附“材料清单”;
3.交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日;
4.交货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5.交货方式:现场交货,中标人送达指定交货地点,附详细交货清单;
6.项目预算(最高限价):50万元(含税),超过最高限价即视为无效投标;
7.投标人必须就本项目所有内容全部响应并提出唯一完整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二、投标单位资格
1.投标人须满足以下通用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营;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不能为外资独资、外资控股或参股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为非外籍人士,不得拥有境外永久居留权;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或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9)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名单、供应商暂停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其他要求:
2.1投标单位在招标过程中不得向招标部门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一经发现,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2.2投标人必须领取招标文件并在招标代理机构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2.3招标部门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有权依法追究投标单位的责任并取消其中标资格,如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的,给招标部门、其他投标单位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1)提供虚假资料;
2)与其他投标单位串通;
3)向招标部门、招标代理机构或评标专家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4)中标后不按照招标文件订立合同。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
2024年1月3日起至2024年1月10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
线上发售,发售平台为中招联合平台发售(网址:)。
3.发售方式:
线上购买招标文件流程详见本项目公告后附“特别告知”,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仅接受“平台”系统报名。
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标包,不含平台下载服务费,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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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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