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花江流域富锦市矿山地质环境生态修复治理工程(一期)工程复核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富锦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松花江流域富锦市矿山地质环境生态修复治理工程(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富发改【2022】68号文件批复,资金来源为债券资金及地方配套。招标人为富锦市自然资源局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为富锦市小兴安岭三江平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松花江流域富锦市矿山地质环境生态修复治理工程(一期)工程复核(三次);
2.2本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到位,主要服务内容: 工程复核。
2.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所承担的项目全部复核服务工作之日及工程终验止;
2.4建设地点:富锦市东山乌尔古力山、西山别拉音子山;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松花江流域富锦市矿山地质环境生态修复治理工程(一期)工程复核。
2.8招标控制价:414750.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并满足以下要求。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测绘或地质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3信誉要求
(1)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
(2)投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court.gov.cn/wenshu.html)查询投标单位、企业法定代理人及授权委托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行为,并提供带有投标人公章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行为,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07月18日17时00分至2023年07月2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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