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县乡公路改造工程横河镇回龙庙至受益段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XSH-2024-1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晋城市
一、招标条件
本阳城县县乡公路改造工程横河镇回龙庙至受益段施工(招标项目编号:M1401000155206656001),已由阳城县交通运输局以阳交字【2022】47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和自筹,招标人为阳城县横河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本项目全长6.834公里,起点桩号K0+000,起点位于麻地村,与乡道壁索线至牛心温段平交,终点桩号K6+834,终点止于受益村。路基宽度6.5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基土石方、浆砌片石挡墙、水泥稳定碎石基层、沥青混凝土面层、混凝土管涵、安全设施等。
2.2招标内容: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二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第一标段:桩号为K0+000至K3+200,路线长3.2公里。
002第二标段:桩号为K3+200至K6+834,路线长3.634公里。
2.3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内容。
2.4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
2.6建设地点:阳城县横河镇境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一标段-002第二标段: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须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3.2投标人须提供第三方审计部门出具的2021年度、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2年的应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各投标人只可就本招标项目中的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01-03 17:00:00至 2024-01-08 17:00:00(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正常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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