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露天煤矿爆破安全监理公告
(项目编号:SXZB-2312295511JNF2955/01)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哈密地区
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露天煤矿爆破安全监理,采购人为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成本资金,现已具备采购条件。山西省招标有限公司受(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现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网”对该项目组织询比采购。
2.1项目概况:根据集团公司生产安排,2024年露天煤矿全年剥离计划5100万方,原煤计划245万吨,每天炸药消耗37 吨左右。为确保爆破施工安全,根据公安部门要求和行业管理需求,在该项目上需要爆破安全监理。
2.2 采购范围:1、指派爆破专业技术人员担任该工程项目的爆破安全监理工程师,严格按照相关的规程、设计、评估、审批的内容及监理规范的条款实施监理工作。
2、监督爆破施工单位按审批的要求进行爆破作业。若发现施工单位的爆破作业不符合相关规定,可立即要求其改正、整改或停工。若现场发现爆破作业人员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有权停止其爆破作业,并向爆破作业项目委托单位和公安机关报告。
3、根据施工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例会,提出并解决施工中相关的问题且做好各种资料的签字工作。
4、负责本合同范围内监理工作的内部资料收集管理和归档工作。
5、监理工作开展依据GA990—2012、GA991—2012、《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14)等国家法律法规,行驶职权和履行义务。
6、爆破工程项目施工结束后十五日内或年底前,向甲方提供爆破监理报告。
2.3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自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爆破安全监理细则以及派驻符合监理资格的爆破安全监理人员,根据《爆破作业项目管理要求》规定,履行监理职责,同时爆破工程项目施工结束后十五日内或年底前,向甲方提供爆破监理报告。
2.4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5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根据《爆破作业项目管理要求》规定,结合属地公安部门的要求,本着安全、经济、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爆破安全监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其他组织;
3.2供应商资质要求:须具备矿山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3.3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备矿山工程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3.4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承担过一项国有企业类似项目业绩;
3.5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4.采购文件的获取与供应商注册
获取时间:2024年1月3日17时30分至2024年1月8日17时3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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