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虹制造(无锡)项目一阶段二次配项目
标段1:特气二次配系统 招标公告(2)
本招标项目建设单位为华虹半导体制造(无锡)有限公司,建设地点为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新洲路28号。
华虹制造(无锡)项目一阶段二次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华虹半导体制造(无锡)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
一、标书编号: 0613-236012196632/01
二、简要内容:
1、招标范围:华虹制造(无锡)项目一阶段二次配项目标段1:特气二次配系统
2、招标内容:用于半导体行业工艺设备特气供给,满足华虹制造(无锡)设备的特气供给要求
3、项目进度计划:设备计划搬入日期:2024-7-1至2026-3-31;投标商须按设备搬入计划在用户规定时间内完成施工。
4.建设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新洲路28号。
三、本次招标的合格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
1)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中的一方必须具有3个及以上55纳米以下工艺节点的12英寸半导体工厂特气二次配项目业绩,并提供销售合同或其它证明文件予以证明。(列举主要项目名称)
2)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中的一方必须通过ISO9001认证或同等质量管理认证资质。(提供证明)
3) 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至少有一方过去3年的年平均营业额不能低于2亿人民币。(请列举)
4)投标人或者投标联合体中负责施工的一方必须具有以下证书(提供证明):具备压力管道施工资质GC2及以上;
5)投标人需要按照技术指定的品牌要求和格式提交主要设备、材料的制造商授权和承诺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允许联合投标,如果是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与投标。
四、领取招标文件时所需要提供下列证件复印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开户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
3)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招标文件规定的应具有的资质证书;
4)企业名称如有变更,需提供有关行政机关提供的变更证明;
以上所有资料的复印件必须逐页加盖单位公章予以确认并装订成册,符合报名条件的潜在投标方均可领取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将在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发售。
发售时间:2024年1月4日-2024年1月9日(节假日除外),每日9∶00~16∶00(北京时间)
发售地点:上海市长寿路285号16楼
招标文件售价:30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611377889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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