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海炼化绕管换热器【23TA035-1#溶剂脱沥青装置原料适应性改造】采购招标公告 |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海炼化绕管换热器【23TA035-1#溶剂脱沥青装置原料适应性改造】(WZ20240131-2109-170-B1)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绕管换热器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
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1 | 管式换热器 | 1.00 | 台 | 包1-绕管换热器4台 | ||||
2 | 管式换热器 | 1.00 | 台 | 包1-绕管换热器4台 | ||||
3 | 管式换热器 | 2.00 | 台 | 包1-绕管换热器4台 | ||||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卖方应采用分包商清单要求,如选用或等同分包商应在投标前进行澄清。 3.1.7 投标方承诺业主及业主委托的监造对本标段设备制造过程在投标方监视下对设备本身可以进行拍照或代为拍片。 3.1.8 投标人的技术投标文件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技术文件的要求完成。投标书中需提供技术偏离表,并列出所有与招标技术文件的偏离,若无偏离则在技术偏离表中填“无偏离”,如未在“偏离表”提出偏离将认为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3.1.9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和配置必须是完整的,无缺项,在功能上完全满足应用要求。投标人承诺整体性能保证,无论何时发现缺项或漏项,投标人都必须承诺无条件的无偿补足。 3.1.10 投标人承诺管子钢坯采用总部钢坯短名单。并满足钢的冶炼方式按GB13296中要求的采用电弧炉加炉外精炼或转炉加炉外精炼方式。 3.1.11 投标人须持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A1级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A1 级(旧版)或固定式压力容器规则设计(新版)的压力容器设计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3.1.12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业绩:近5年(2018年01月0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以合同交货期为准)在相关行业至少具有2台同时满足单台设备热负荷不低于30MW、筒体直径≥2800mm、操作压力≥4.0MPa的缠绕管式换热器应用业绩。投标人提供相应的业绩表【业绩表需至少包括用户名称、项目名称、规格型号、热负荷、数量、合同交货日期、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内容,证明材料需按业绩表顺序提供清晰可识别的签章版合同复印件、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并提供合同和发票的对应关系清单)、签字版技术协议复印件(技术协议可用设计签字版的询价文件(或规格书、图纸)代替),业绩证明文件不清晰或未提供齐全均视为无效证明】。 3.1.13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4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月5日 8:00时至2024年1月11日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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