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控电力同达热电山西有限公司#2机组A修金属检验项目委托公告
(项目编号:SXZB-2312311611JNF3116/01)
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 大同市 平城区
1.采购条件
晋控电力同达热电山西有限公司#2机组A修金属检验项目委托,采购人为晋控电力同达热电山西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成本计划,现已具备采购条件。山西省招标有限公司受(晋控电力同达热电山西有限公司)委托,现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网”对该项目组织询比采购。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标底内容晋控电力同达热电山西有限公司2号机组金属监督检验。
晋控电力同达热电山西有限公司锅炉由东方电气集团东方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型号为:DG1165/17.5-II1型锅炉。#2机组于2014年3月投产。本次工程范围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对晋控电力同达热电山西有限公司2号机组金属监督检验。
2.2 采购范围:晋控电力同达热电山西有限公司#2机组A级检修金属检验。
2.3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45天
2.4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5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符合甲方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资质要求:供应商需具备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CG)及以上资质、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级别评定证书B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省级及以上环保厅颁发的的辐射安全许可证且具有CMA资质证书;
3.3业绩要求:供应商提供近3年(2020年1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与电厂直接签订的单机容量300MW或以上等级机组合同不少于3台(含类似本机组业绩)业绩(以合同为准,合同签署需提供合同重要页扫描件,必须包含服务范围、合同签订时间、甲乙方盖章页);
3.4财务要求:供应商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复印件,成立不足三年的按成立后年份提供。
3.5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
3.6供应商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重组状态;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问题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4.采购文件的获取与供应商注册
获取时间:2024年1月12日17时30分至2024年1月15日17时3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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