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常村煤矿主井设备亮化、副井设备亮化
询比公告
(招标编号:ZDF05-FZ240116)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长治市屯留区
一、招标条件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常村煤矿主井设备亮化、副井设备亮化(招标编号:ZDF05-FZ240116),招标人为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常村煤矿,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询比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常村煤矿主井设备亮化、副井设备亮化
2、项目地址: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常村煤矿
3、工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工,包括配套设备安装与调试。
4、采购范围:1、本项目为主副井井架霓虹灯及电缆设施进行维修更换项目,亮化的LED点光源 ,必须采用防水,外壳表面阳极氧化处理;2、灯体内部必须使用灌胶工艺,3、成品灯防水等级必须达到IP65以上;4、开关电源外壳、箱体、防雨电源结构正确接地并具有防水效果;5、该项目所配套设备具备一年质保;6、如维修效果出现异常,供货商及时上门维修,确保24个小时内恢复正常。7、供货商负责所有维修材料的运输、安装及清场,并确保各类维修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年1月至今)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为准)。
(3)信誉要求: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安装人员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需具有高处作业: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和电工作业(低压电工作业))。
(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四、询比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1月24日17时00分--2024年1月2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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