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招)WYS上海金山巴陵新材料25万吨/年热塑性弹性体项目91台V型球阀20231218采购招标公告 |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招)WYS上海金山巴陵新材料25万吨/年热塑性弹性体项目91台V型球阀20231218(WZ20240219-3817-797-B1)招标人为中国石化物资装备部(国际事业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V型球阀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
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1 | 控制球阀\V型 CL150 3" A351-CF3M/A351-CF3M+镍基合金 Ⅳ 硬密封 气动薄膜式 过滤减压阀 | 10.00 | 台 | 包1-V型球阀 | ||||
2 | 控制球阀\V型 CL150 2" A351-CF3M/A351-CF3M+镍基合金 Ⅳ 硬密封 气动薄膜式 过滤减压阀 | 31.00 | 台 | 包1-V型球阀 | ||||
3 | 控制球阀\V型 CL300 3/4" A351-CF3M/A351-CF3M+镍基合金 Ⅳ 硬密封 气动薄膜式 过滤减压阀 | 4.00 | 台 | 包1-V型球阀 | ||||
4 | 控制球阀\V型 CL300 1" A351-CF3M/A351-CF3M+镍基合金 Ⅳ 硬密封 气动薄膜式 过滤减压阀 | 46.00 | 台 | 包1-V型球阀 | ||||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卖方产品必须由卖方本厂制造并在制造厂进行组装、测试,严禁在非卖方的工厂进行组装、测试。卖方必须保证所供产品的完整性、可靠性和适用性。卖方必须对外购产品的质量和性能负全部责任。 3.1.7 卖方必须明确说明报价书与本技术规格书相偏离的内容,并将全部的偏离的细节在报价书的“偏离清单”中注明。“偏离清单”中的偏离必须得到买方的书面批准。如未在“偏离清单”提出偏离,将认为提供的设备符合本技术规格书的全部要求。 3.1.8 对于中国国内生产制造产品,必须提供压力管道元件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TS 认证),TS 证书必须覆盖本询价书中产品规格,提供证书复印件且证书在有效期内,证书中制造单位名称、地址和投标产品的制造单位名称、地址应一致。 3.1.9 1.9.4 卖方本次投标所供产品近三年(2020-2022年)在石油化工装置或类似装置至少有一个项目(允许多份合同或订单)超过30台V型球阀(可调比应满足300:1,带产品说明书)的业绩;业绩中气动执行机构、阀门定位器应与本项目投标产品的品牌一致,卖方必须提供业绩的供货合同及发票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签字页、清单页、合同签订时间页)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 3.1.10 对于等百分比特性阀门,正常流量 Cv 值对应的调节阀开度为 30%-70%之间;最小流量 Cv 值对应的调节阀开度不应小于20%(提供计算书说明);V球阀的最大可调比应不小于300:1(提供产品说明书对应说明)。 3.1.11 严禁采用焊接式或一体式阀座,应提供结构图对应说明;阀杆应采用花键型式和阀球或执行机构连接,应提供结构图对应说明 3.1.12 5.2.8.2 执行机构应选用气动薄膜型执行机构, 应选用弹簧复位单作用,所有的执行机构弹簧都应进行防腐涂层处理,满足C4盐雾使用环境。 3.1.13 否决项以此资格审查项目中内容为准。 3.1.14 如授权服务方作为投标人前来投标,需同时提供投标人代理该授权单位旗下同品牌阀门近3年内(以业绩合同交货期为准起算)的业绩、总数至少1份业绩合同,且该业绩合同产品及最终用户应在本次投标提供的授权文件的授权范围内。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业绩证明文件,包括投标人与制造商签订的采购合同、投标人与最终用户签订的销售合同、对应的技术协议或技术附件、制造厂内部订单复印件、该业绩合同的银行流水,合同价格及单据金额可隐去。投保现场投标人需携带部分业绩证明文件(合同原件、银行流水及工厂内部订单)备查。 3.1.15 原则上应由制造商直接投标。若为进口品牌,可以接受授权服务方作为投标人前来投标,授权要求如下: a)投标人必须具有制造商在固定大区内的一级独家且长期固定授权证书。 b)授权渠道:投标人所提供的授权文件必须为投标的产品的制造商工厂或该产品的最高销售授权机构负责人直接签署出具的授权,如果是制造商主管销售负责人授权证书,则签字链条必须是完整的。 c)授权时效:投标人所提供的授权证书有效期至少为一年,且授权截止日期需覆盖项目建设周期(2024-6-30)。 3.1.16 d)授权范围:投标人所提供的授权证书覆盖范围不允许仅限定为单个项目、装置、某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如河北省、北京市等)、中石化某企业。授权大区范围必须包含覆盖本次投标项目建设地所在地区(如招标人为EPC单位,则授权大区范围必须包含覆盖本次投标项目建设地所在地区或EPC单位所在地区),授权产品范围必须包含覆盖本次投标物资。 e)授权责任:投标人必须提供保证书(见招标文件《授权服务商保证书》),同时制造商必须提供书面承诺(见招标文件《制造商承诺函》),对该投标人所供货物提供质量、售后服务及商业行为担保,该投标人出现包括但不限于违法违纪违约等问题,视同制造商行为,并接受同等处理。 3.1.17 投标人如与投标产品制造厂非同一法人主体,但与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同属于一家集团公司,且由集团公司控股或全资持有,且根据集团内部职责分工,投标人负责或经授权负责所投产品的销售业务,该投标人将视同为制造商,可直接参与投标。同时,该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材料,如集团公司组织结构图、投标人股权结构说明文件、或能证明与集团公司股权关系的经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财务文件、和/或投标人公司章程、 和/或母子公司间具有投资控股关系的投资管理协议等支撑性证明文件供评标委员会评审。 3.1.18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9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月26日 8:00时至2024年2月2日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元,售后不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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