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22/22-QT-021)
一、 招标条件
华电克拉玛依发电有限公司现场行为监管系统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克拉玛依发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新疆自治区克拉玛依市金西九街866号
2.2 项目规模:2*350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90天(以招标方批准的开工日期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22/22-QT-02101 | 现场行为监管系统 | 该项目为现场人员行为智能监管,远程监测生产现场运行画面。通过智能人员识别认证、现场智能巡检、移动端生产系统状态监测,借助信息化技术手段,以图、视频、数据标签、问题追溯分析等手段集中反映企业生产现场人员操作和存在问题。实现企业管理、信息的横向、纵向集成,有效的消除企业的人员行为隐患。 | 200 |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现场行为监管系统】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具有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CMMI3级或以上认证证书。
8.提供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报价截止日)至少3项网络安全或信息系统集成(网络设备安装、调试)业绩(单项合同签订金额不低于50万元),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和能证明上线运行的资料(包含合同封面、主要工作范围或技术协议、合同签字/盖章页等资料)。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01-26 09:48到2024-02-01 17:00。
4.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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