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年1月26日 1.招标条件 受中石化国际事业天津有限公司委托,对【拓市天津】SEI华锦精细化工及原料工程项目三机表面冷凝器及凝液泵采购所需表面冷凝器及凝液泵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240219-2109-654-B1 2.项目内容:【拓市天津】SEI华锦精细化工及原料工程项目三机表面冷凝器及凝液泵采购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 |||||||||
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1 | 其他换热设备类 | 3.00 | 套 | 包1-表面冷凝器及凝液泵 | |||||
3.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本资格审查条款所提到的否决条款为最终否决条款,相关附件中的否决条款(带“★”号的条款)与资格审查条款所列不一致的,以本资格审查条款为准。 3.1.7 投标人需具有至少3套不小于100万吨/年乙烯三机凝汽系统的供货业绩,投标人仅需提供满足资格条件的有效业绩(提供无效业绩会酌情扣分),须提供能证明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发票复印件和相关图纸复印件。 3.1.8 招标技术文件中设置的星号条款均为废标项。 3.1.9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0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4年1月19日 17:30至2024年2月1日 16:00(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3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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