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57/16-WL-008)
一、 招标条件
福建华电可门三期2×1000MW煤电项目三维建模及数字化移交系统采购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福建华电福瑞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连江可门分公司,项目资金为自有资金与银行贷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坑园镇颜岐村福建华电可门三期2×1000MW煤电项目工程施工所在地.
2.2 项目规模:2×1000MW煤电.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见招标文件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57/16-WL-00801 | 三维建模及数字化移交系统设备 | 提供一套完整的三维建模及数字移交系统,包括系统软件及其功能、深化应用功能、数据接口、渲染服务器及其它硬件、电厂标识系统编码管理系统等,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的材料、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设计、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等 | 500 |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三维建模及数字化移交系统设备】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须至少具有2份国内新建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燃煤火电机组整套机组数字化移交或三维可视化相关的已投运业绩。
所提供的投运业绩应包含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或首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供货范围、签字盖章页等的合同扫描件。
(2)加盖建设或生产单位签章的使用证明性材料:加盖用户签章的通过质保期的使用证明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移交生产交接报告等证明性材料。
8.招标人不接受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01-29 17:00到2024-02-05 17:00。
4.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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